一、制定背景
2011年我镇出台了《关于车墩镇公益性埋葬地(灵憩园)骨灰深埋申请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公益性埋葬地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重新修订出台《车墩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埋葬地(灵憩园)骨灰深埋、寄存申请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埋葬地(灵憩园)骨灰深埋、寄存申请的通知》的制定,为优化办理流程,规范申请手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本镇实际,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最终确定本文件。
三、制定内容
(一)明确申请对象
骨灰深埋服务在原有为我镇户籍人口提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为:我镇户籍且享有车墩镇集体资产分红的居村民。
骨灰寄存服务明确为:全体车墩镇户籍居村民。
(二)调整使用费用和年限
将原墓穴使用周期20年,墓区管理费、骨灰盒保护盒、刻字等相关成本费用,每穴共计1580元调整为墓穴使用周期10年,墓区管理费、骨灰盒保护盒、刻字等相关成本费用,每穴共计1080元。
(三)规范申请流程
将骨灰深埋(寄存)申请由居(村)委会受理初审,墓区服务中心直接审批办理调整为居村委会初审、镇社事社区办审查、镇分管领导审批、墓区服务中心办理的管办分离服务模式。
本文件自2020年10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