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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街道关于印发《岳阳街道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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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04N10120220111178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岳阳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岳办〔2021〕85号
    • 成文日期:2021-12-30
    • 发布日期:2021-12-30

     

                                                   

     

     

    松府岳办〔202185

     

     

    岳阳街道关于印发《岳阳街道2021年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岳阳街道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18日

     

     

     

     

    岳阳街道 2021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松江区 2021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沪松安委办〔2021〕22 号)要求,现制定《岳阳街道 2021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结束,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林婷同志任组长,社区管理办主任阚晓明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冬春火灾防控有序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围绕建强专业团队、深化专家检查、强化条线监管、加强部门联动等工作措施,突出“管理、检查、扑救”关键环节,强化落实火灾风险指南,全面规范和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21年底前,本街道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

    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突出外墙保温、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2021年底前,完成对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排查,对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问题,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分类开展整治。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明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工业用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4、深化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火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指导有关单位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加强检查整治。各单位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结合老旧场所改造,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 10 人的,由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2、强化宣传教育。充分依托《岳阳家园》报、“七彩岳阳”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媒体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全面提升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原、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加强新兴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深化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稳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明确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严防“带险运营”。

    2、开展新能源领域安全治理。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改善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3、强化大型物流仓储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大型物流仓储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五)全面做好重大活动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2022 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

    2、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 年 12 月 19 日前)。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2021 年 12 至 2022 年 3 月)。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调研研判,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2022 年 3 底)。各单位、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上报街道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为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综合整治。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开展高层建筑、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医院、养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强化专家示范检查、建设专业管理团队、突出科技赋能等措施,通过分类试点、打造样板、引领带动,全面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五)严肃督导问责。街道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各单位、各部门2021年12月起的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

    2、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附件 1

    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 A 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低端商贸市场。重点整治“三合一”,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或液化气钢瓶加工、取暖、做饭,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停用,用电设备众多、线路敷设杂乱,易燃易爆品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焰火)等问题。

    2、高层地下建筑和城市大型综合体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3、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4、老旧居民小区。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尤其对高层居民住宅,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疏散设施、消防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电缆井、管道井等孔洞缝隙落实封堵措施。

    5、轨道、化工行业场所。重点整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伍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未落实 3 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


    附件 2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 GB 50156 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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