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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街道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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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优化营商环境
    • 公开主体:永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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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5-12-30
    • 发布日期:2025-12-29

    为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松江区的产业定位要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影视文化产业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永丰街道 “先进制造+影视文化”双轮驱动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聚焦实体经济,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一)推动企业升级,跃升发展能级

    1. 强化技术设备升级。支持制造业及工程类、设计类企业开展设备更新与研发投入,重点助力制造业企业购置先进生产或研发设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先进生产或研发设备的,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奖励;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奖励。

    2. 鼓励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制造业企业实施改扩建工程,支持引进符合松江“2+4”产业项目,推动企业扩大再生产、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与转型提升,按新增产能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3. 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工程类企业资质升级,重点培育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及国家、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4. 打造优质绿色产业。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添置新设备、改进新工艺实现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发展项目,推动电力结构优化,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扶持奖励

    5. 推广新型储能设备应用。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产业园区安装并使用新型储能设备,助力能源高效利用,每台新型储能设备奖励5万元,最高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二)培育企业规模,强化创新驱动

    1. 激励规模能级提升。按工程类、设计类、咨询服务类及制造业企业的年经营规模给予分级激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大宗商品交易企业规模化经营。制造业企业工业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促进专利技术研发转化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开发,涵盖国际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应用,推动创新成果落地。

    3. 强化研发投入激励。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商贸服务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励企业持续创新。

    (三)优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1. 强化场地供给支撑。为企业租赁或购置生产办公用房提供费用补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园区平台引进符合松江“2+4”产业方向的项目。企业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按上一年租赁费用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按上一年购置费用的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 助力设备租赁降本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获取发展所需设备,减轻设备投入压力,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强化融资服务支撑为注册在园区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融资补助,覆盖工程类、设计类、咨询服务类、制造业等各类实体企业;支持园区平台运营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长扶持5年。

    4. 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的物流成本、参展展位费给予补助,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按培训费用给予相应激励。

    二、赋能商贸服务业,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一)拓展市场空间 提升品牌能级

    1. 强化品牌推广支撑对企业的广告媒介推广及网络电商平台推广费用给予补助,助力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按企业上一年支出各网络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淘宝、拼多多等)推广总费用的10%给予扶持

    2. 推动电商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结合企业发展规模或增长幅度进行梯度扶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获评各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及直播电商基地的单位给予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奖励;激励电子商务企业荣获平台或厂家颁发的各类奖项。

    3. 助力展会对接资源鼓励商贸服务型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参展展位费给予补助,助力企业对接市场资源,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扶持奖励

    (二)强化创新驱动 提升专业资质

    1. 支持研发与专利转化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给予不高于10%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专利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推动商贸服务与科技创新融合。

    2. 推动专业服务提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业务资格,鼓励律师事务所扩大规模、引进专业品牌团队,推动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类咨询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能力。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较好的专业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奖励。

    (三)优化要素保障 强化发展支撑

    1. 强化场地融资保障为企业租赁或购置生产办公用房提供费用补助;注册在园区有贷款的企业,结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增长幅度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2. 减轻运营成本压力对企业的物流成本给予补助,降低企业运营压力,企业上一年物流成本按1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激励经营规模提升按商贸服务企业年经营规模给予分级激励,鼓励企业扩大经营体量,提升行业影响力。

    三、打造影视特色产业,构筑高质量发展高地

    (一)推进项目孵化 完善平台建设

    1. 培育重点产业项目。聚焦补强影视产业链短板、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影视文化产业重点孵化项目给予激励,覆盖不同资金规模的项目需求,给予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的孵化补贴

    2. 强化服务平台运营推动影视科技、影视版权、影视培训、影视金融等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影都产业链功能,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资金使用量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项目总投入50%的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推动企业集聚 助力升级发展

    1. 吸引优质企业落户。对实体入驻的影视企业,租用用于影视产业生产、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房租补贴。购置用于影视产业生产、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获得国际、国内影视节创投奖项的团队入驻本区域,可放宽面积限制。

    2. 推动存量资源升级。支持利用区域内存量设施资源(如老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等)进行功能升级的影视项目,鼓励影视企业扩大再生产,提升产能。

    3. 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助力入驻园区的影视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元宇宙、影视沉浸式体验、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营业性演出、互联网流媒体等影视新兴业态创新,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4. 激励运营能级提升对先进影视企业按年经营业绩突破关键量级给予初创奖励,对优秀影视企业按年经营规模给予持续的奖励,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影视产业投资、制作、宣传、发现等领域较上一年度增加投入、扩大规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推动前沿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

    1. 支持前沿技术应用。对引进、应用高精尖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且购置价超过300万元的,最高可按购置价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2. 激励科技研发转化。对影视高科技研发和生产企业,结合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作品创作 推动传播赋能

    1. 激励优质剧本创作。重点培育主旋律、正能量、重大题材及特色题材剧本创作,对获得国家、市级重点项目的创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大力支持自主创作、提升城市形象的影视作品,可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2. 支持项目立项发行。对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审查的重点影视作品给予奖励,重点支持处女作电影、艺术类电影发展,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在上海市立项备案并取得相应发行许可证的影视作品给予保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3. 激励精品作品传播。对国内公映取得良好票房的电影项目给予奖励,重点培育动画电影、纪录片电影和电影新人新作;对在各类平台播出的影视相关作品给予奖励,支持作品多平台传播;对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的影视相关作品及创作团队给予奖励,鼓励精品创作。最高可按票房业务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4. 助力影视文化出海。推动影视作品海外上映、发行及版权交易,对入选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项目的运营企业给予奖励,给予主要出品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5. 支持衍生品开发运营。鼓励热映热播影视作品开展衍生品市场化开发,拓展产业价值链条,根据相应收入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保障拍摄制作 提升产业能级

    1. 优化拍摄服务保障。鼓励影视项目在松江拍摄,对剧组在松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重点助力本地企业提供服务,按总费用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优质精品短剧拍摄,对带动松江知名度、体现松江品牌元素的拍摄项目给予追加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在松江多处取景或长期取景并播出的影视作品,可给予主要出品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拍摄补贴。

    2. 强化后期制作支撑。对影视作品后期制作费用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推动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最高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

    (六)加强人才引育 完善服务保障

    1. 强化人才激励引领。培育影视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对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并创造显著效益的人才给予奖励;表彰影视企业产业贡献突出的管理、技术、创作人员;对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热播剧主创人员、优秀青年导演、新人编剧给予专项奖励,重点培育反映松江题材的创作人才。

    2. 优化就业落户服务。对在松江就业并为影视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影视人才给予奖励;为居住松江的短剧从业者提供房租补助;优化影视人才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含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供落户便利。

    3. 推动人才培育交流。支持影视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对符合政策的培训项目给予费用补助;鼓励员工参加影视技能培训、职称评定,给予相应补助;支持企业组织影视产业相关培训、考察、交流活动,提升行业人才素养。按照活动影响力及效果给予实际活动支出最高50%的补助,单个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4. 保障灵活就业稳定。对社保缴纳满足相应条件的影视企业给予奖励;对影视企业聘请临时演员、群演及平台主播等临时用工促成规模就业的,按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完善配套支撑 优化发展生态

    1. 强化金融服务赋能。加大对影视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融资支持,鼓励企业利用专项贷款业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优先安排资金进行担保费及利息补贴;为融资过程中有担保参与的企业提供担保费补助,按照担保费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市级影视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鼓励扩大再生产。

    2. 支持会展活动举办。助力主办或承办市级及以上影视行业相关展会、赛事活动,对体现仓城影视品牌元素、提升松江影视影响力的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活动补贴;支持企业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影视相关会展活动,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展会宣传补贴;对在本区举行全国性首映、首发活动的优秀影视作品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展会宣传补贴

    3. 推动影院网络建设。影院获得国家级、上海市级影院类专项资金支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配套资助。影院参加国际级、国家级影视节展活动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展会宣传补贴。

    4. 强化荣誉示范引领。对获得各级别影视文化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树立行业标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附则

    本措施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永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对于相关资质认定奖励,若发生名称调整但实质内容不变,仍按现规定执行。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优惠政策的企业,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回扶持资金,依法列入失信信息目录。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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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永丰街道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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