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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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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03N101202406263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永丰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永办〔2024〕78号
    • 成文日期:2024-06-20
    • 发布日期:2024-06-20

     


     

     

     

     

    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按照松江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海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8项“常态化行动”和2项“专项化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工作专班在街道环保办,专班负责人由环保办负责人兼任,工作专班负责加强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形势分析,指导推进三年行动相关重点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街道安委会负责制定本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各居委、筹备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

    (二)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依据《松江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制定的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制定的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各居委、筹备组、直属公司按“属地责任”及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四、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属地严防严控、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

    8项“常态化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我街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治本攻坚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沪松安委会〔2023〕6号)以及12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2024年底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培树本行业、本领域企业;2026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在本行业、本领域企业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社区村居末梢作用,完善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属地加强安全巡查、问题发现、现场处置、隐患上报和宣传引导,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基层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

    5.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综合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检查,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前,街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发动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规建办牵头,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1.深化工贸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力安全、林地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1.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并动态调整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2.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照单逐条整改销项。对于未定期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3.   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4.   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即将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5.   部署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安全等综合整治。针对重大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合一”等“小场所”,城市更新、城乡结合部、地下空间等“旧区域”,工业智造、光伏储能等“新业态”,仓储冷库、有限空间、危货运输以及违规动火动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老问题”,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效能。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

    1.   推动危化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   按照“企业自主开展,政府有效监控指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3.   有效统筹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4.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根据区统一培训安排,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进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   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围绕诚信履约、专业达标、高质量服务等,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报告常态化复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常态化整治、资质保持和过程控制管理定期抽查等工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各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服务使用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信用、审计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务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创新基层安全治理的正面作用。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1.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镇级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和“茸安君”走进基层活动,提升安全服务精准性,推进群众应急知识科普教育。
    2.   积极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努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项化行动:

    (一)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

    1.   配合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推进老旧设施安全改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

    (二)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专项行动

    1.   强化数字赋能,配合区级主管部门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2.   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公寓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3.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必要时提请区安委会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经常性提供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建议;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和业务条线安全责任。成立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动辖区内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等先关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加强法治建设。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正向激励。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各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地区、单位、个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加强机制保障。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治本攻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全镇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评估。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0日前向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附件:1.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

    务清单

    1. 永丰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1日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1:

    永丰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目标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年度目标

    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清零

    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

    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

    在厂房仓库、冷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第三方使用管理等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管理措施。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部署发动

    组建专班

    镇安委会框架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加强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形势分析,指导推进三年行动相关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跟踪评估等工作。

    4月

    安委办

     

    5

    细化部署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各村居、筹备组、镇属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计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4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居委、筹备组、直属相关公司

     

    6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

    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区安委办备案。

    6月

    党政班子成员、安委办

     

    7

    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

    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

    9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1月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各生产经营单位

    9

    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健全农村自建房、沿街商铺等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2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居委、筹备组

     

    10

    进一步强化工作评估考核

    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

    11月

    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12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深化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工贸、危化品及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2月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13

    开展

    重大

    事故

    隐患

    动态

    清零

    “大

    查”

    行动

    推动重大事故闭环整改到位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照单逐条整改销项。

    12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

     

    14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数据库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

    12月

    安委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管委会等

    各村居、筹备组、镇属相关公司

    15

    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

    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冷库等综合整治,常态化推进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月

    安委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管委会、城管中队等

    各村居、筹备组、镇属相关公司

    16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组织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应急局举办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5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7

    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

    行动

    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制定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8

    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19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积极参加区应急局举办的企业内部事故隐患发现处置机制最佳实践创建评选活动。

    9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20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

    12月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21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2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

    完善第三方监管服务机制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质量评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信用、审计等手段,建立优胜劣汰调整机制。

    12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

     

     

     

    开展安全生产“大宣

    传”行动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在镇级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和“茸安君”走进基层活动。发挥松江区应急安全实训中心阵地作用,推进群众应急知识科普教育。

     

     

     

     

     

     

     

    12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居委、筹备组

    党群办(宣传)

    24

    选树示范先进

    组织参加“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25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

    配合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推进老旧设施安全改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6

    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专项行动

     

    强化数字赋能

    配合区级主管部门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

     

    12 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7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

    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电力、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12月

    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8

    有序推进安全工程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12月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附件2:

    永丰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常态化全员培训,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根据《松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努力实施全覆盖、高质量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范围

    (一)安全监管层面

    (1)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4)园区管委会、直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二)企业层面

    (1)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2)企业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

    (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等实务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确定本行业的安全培训内容。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处置,《刑法》修正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内容。

    (五)企业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一)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培训

    1.区安委会会同区委党校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采取集中培训,每年各不少于1次。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培训

    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原则上3年内全覆盖

    2.党政办、安委办负责同志、工作人员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等方式举办本区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班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到企业宣讲;

    2.会同区委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开课的模式,结合中央党校、市委党校统一安排部署,在区委党校开设分课堂,同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

    3.结合消防安全生产大培训,聘请讲师对未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4.在线下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督促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松小安”小程序选择课程学习,包含《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理论学习,首次登录需填写姓名、所属街道、单位名称等信息,学完政策法规和在线课程后,完成在线考试,取得电子合格证明。

    (四)企业其他从业人员

    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结合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舆论导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10月)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前期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组织实施各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过程中要重点突出高危企业和重点岗位人群,落实落细相关工作举措,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三)深化推动阶段(2024年11月)。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总结回顾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开展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全面开展督查考核,将好的工作方法固化为规章制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夯实监管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落实好安全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查问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主体责任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督查检查,防止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在企业“落地打滑”。

    (四)注重实际效果。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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