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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电话:021-57810237,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88号,邮编:2016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丰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不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了包括机关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信息。2022年,本街道共制发政府文件165件,除过程性及内部事务性文件外,主动公开27件。党政混合发文共4件,主动公开2件。政府发文电子版均上传至区政务平台备案,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每季度及时提交区3个纸质公文查阅点,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在“上海松江——永丰街道”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畅通互联网、书面、当面等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2022年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均及时规范答复,公开5件。2022年街道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管理。紧扣机构改革进程及《条例》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完善街道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并全面深化落实。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街道制定的所有公文都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落到实处,不断提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按要求,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网站主要发布机构设置、政府文件、会议简讯、财政公开信息等。通过《永丰社情报》发布各类社情信息,满足不同人群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永丰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可面向群众参与的活动信息。并在街道办事处大厅、社保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查询专用媒介,拓宽线下公开渠道,供居民查询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事处副主任卢光耀分管,由党政办具体落实,设立专职工作人员2名,分别负责更新门户网站各类主动公开信息,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过程中,与保密审查机制相结合,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主动公开信息不违反保密有关规定。在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努力构建和完善了监督检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机制。根据《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认真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考核,完成材料测评、网上测评等综合考评,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政务公开评估。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培训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细化。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准备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松江区当年度信息公开要点中明确的各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加大对政府公文、公共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通过图示图解、短视频、场景演示等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推进解读全覆盖,跟踪解读政策文件,讲明讲透政策内涵。通过政务新媒体的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办事处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等进行完善,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加大民生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听民意·集民智”夏令热线、政府开放月等方式,倾听群众对民生建设、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市民“急难愁盼”各类问题。

(二)创新工作情况

开展“品读仓城 感受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云课堂”直播活动,围绕疫情期间的惠企政策、社保政策、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开展直播,满足企业政策需求,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永丰街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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