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街道关于开展2022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3N10120220107150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永丰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永办〔2021〕217号
- 成文日期:2021-12-23
- 发布日期:2021-12-23
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单位党(总)支部:
为大力推进我街道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永丰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对2022年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献血目标
根据区政府下达指标数及各单位实有职工数(根据街道统计站统计数据),确定各单位的献血指标。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4%,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今年我街道的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为498人份, 献血预体检人数按献血指标的1:1.3倍进行分配。
二、献血对象和用血规定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献血对象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男女健康公民,凡符合上述年龄范围的本市户籍公民,在本街道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外省市公民经体检合格者。
用血规定:在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需要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此外,为加大对无偿献血者的激励力度,《献血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取消了“两金”(用血互助金和献血补偿金)制度。同时,本市献血者五年内可以等量减免用血费用的亲属范围扩大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献血时间、地点
1、献血时间:1月19日(非居民区)、20日(居民区)上午 8:00 开始实施体检献血(献血人员必须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献血地点:松江区血站(松江区文诚路 801号)。
各单位组织落实好献血人员,并把盖好单位公章、有单位负责人签名的献血人员名单汇总表,于1月7日前报街道献血办,具体联系人:费雯丽 。(电话:57811488,传真:57817219)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从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认真做好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提升民众的献血意愿,确保任务完成。
2、加大宣传,营造无偿献血良好舆论氛围。
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大力弘扬优秀献血者的先进事迹,加大献血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血液知识,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营造一个“我健康,我献血,我自愿”的社会氛围。同时,运用各种有效动员和招募方式,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真正构建一个献血互助共济的健康环境。
3、精心组织,保障献血秩序和血液安全。
采供血各环节的严格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献血和用血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各单位要在源头上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实行献血单位领导签字负责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献血现象,严厉打击“血头”、“血贩”违法勾当,一旦发现,严肃查处。凡参加这次献血的对象必须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来务工者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各单位对献血的同志安排好休息和营养费补贴,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
参加接种的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附件:《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为规范做好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工作,请您核对下列献血人员确系贵单位(社区)人员,谢谢!
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
单位名称 (敲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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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领导签字:
日期: 献血组织者联系电话:
注:此表献血前交血液管理部门或献血时交采供血机构;加盖公章有效;如献血现场临时换人,必须由献血组织者在新添人员名字前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