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方松街道2024年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通过方松街道新建东部社区食堂实施方案,正文如下。
方松街道老年人口逐年持续增长,截止2023年底,方松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户籍人口12952人,常住人口17466人。根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等文件要求,要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在街镇建设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长者食堂,织密社区助餐服务网络。
目前,方松街道中部与西部地区均已开设社区食堂,分别为兰桥食堂和西部食堂,因价格实惠、菜品丰富、食材卫生等获得居民一致好评,去年服务人次超过100万,双双入选2023年度上海市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监测、群众满意度测评“双优”名单。然而,位于街道东部的建设花园、水岸华庭、祥和花苑等小区距这些食堂较远,居民们对“家门口”开设社区食堂非常期待。作为街道2024年实事项目之一,方松街道拟在通波路50号(近思贤路路口)开设东部社区食堂,以满足东部地区老年人以及上班族对就餐方便、健康、实惠的需求。
列清制定本决策的法律条文或政策文件依据。
1、松江区《关于推进松江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松规[2019]13号);
2、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民心工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松民[2021]4号);
3、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服务运营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松民规[2023]1号)。
由本单位负责决策制定和实施。
写明制定决策的各个时间节点计划。
1、2023年底,启动决策编制,广泛收集材料;
2、2024年1月,形成决策事项草案,提交街道班子会讨论;
3、2024年3月,委托专业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对社区食堂的服务、用工以及租金等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并公开招投标;
4、2024年4月,确定社区食堂管理经营方,签订相关协议;
5、2024年6月,开始建设;
6、2024年底,投入使用。
决策草案、草案解读、编制说明(含起草背景)、决策依据和制定过程、公众意见征集公告、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政策解读、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报告。
打算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无
一图读懂:《方松街道新建东部社区食堂实施方案》
松江区人民政府方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