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松街道关于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2N10120220326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方松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方办字〔2022〕3号
- 成文日期:2022-02-22
- 发布日期:2022-02-22
关于印发《方松街道关于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科室(部门),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本街道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巩固雨污分流改造成效,现将《方松街道关于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方松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9日
方松街道关于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方松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成效,落实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长效管理、全面监管,根据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关于加强松江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后排水设施移交及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沪松河长办〔2021〕2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方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竣工验收后,通过对排水设施实施移交,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巩固雨污分流改造成效。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理清设施,明确职责,补齐居民区管网设施缺图、少图的短板,形成行之有效的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清通养护、维修和监管,进一步提升设施完好率,切实消除河道的岸上污染源,提升方松水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方松街道雨污分流整治后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方松街道雨污分流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推进和监督考核。
组 长:陈 洁 方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欢红 方松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沈欢军 方松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社区管理办(河长办)、社区发展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广富林水务站、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居委会。
三、基本情况
(一)市政管网
1.除思其路外的所有市政雨水管网属于一级雨水管道,由区供排水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清通养护、维修和监管(含泰晤士小镇移交段)。思其路市政雨水管网属二级雨水管道,由街道负责。
2.沈泾塘以东除思其路外的所有市政污水管网属于一级污水管道,由松江污水处理厂负责日常管理、清通养护、维修和监管。沈泾塘以西所有市政污水管网属于一级污水管道,由松江西部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负责日常管理、清通养护、维修和监管(含泰晤士小镇移交段)。思其路市政污水管网属二级污水管道,由街道负责。
(二)住宅小区
截止目前,辖区共68个住宅小区,61个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并通过验收,其中天乐小区、公捷苑等2个住宅小区的管网改造作为小区老旧街坊改造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其它59个住宅小区纳入了方松街道上一轮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予以完成。
(三)企事业单位
截止目前,辖区共62家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长效监管机制。
(四)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
截止目前,辖区共31段沿街商铺和20个商业街坊。沿街商铺除荣鹰沿街商铺外,其它全部纳入上一轮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范围,嘉和、祥和、永翔、昌鑫、阳光、珠江等6个商业街坊由街道完成改造。
四、工作措施
(一)设施移交
1.住宅小区
纳入街道上一轮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59个小区和纳入老旧街坊改造的天乐小区,雨污水管网设施由街道相关部门完成移交,形成移交报告及移交清单,报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区水务局备案,按相关规定移交相关资料。纳入老旧街坊改造的公捷苑由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实施设施移交。
实施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的住宅小区,在完成竣工验收后按时移交,次月底前完成备案。
2.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
纳入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一并实施的沿街商铺和昌鑫、阳光、珠江等3个商业街坊由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相关居委会协助移交,嘉和、祥和、永翔等3个商业街坊由街道社区管理办负责、相关居委会协助移交,移交手续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长效管理
1.市政管网
思其路市政雨水和污水管网属二级管道,由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日常管理、清通养护、维修和监管。
2.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全体业主自行承担设施移交后的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公共管道的分流、畅通,以及业主二次装修中的雨污分流。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如未成立业委会,由居委会经相关法定程序后)委托物业负责移交后日常养护(排水管道定期疏通和检查)与(质保期后)常规维修。街道城建中心应加强日常检查,对住宅小区内管网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落实设施的清通养护责任和装修方案审核。
3.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内部雨污水设施管理及养护责任主体,负责区域范围内排水设施的清通养护,确保雨污水分流排放。街道社区管理办(河长办)应加强日常检查,水务站落实技术指导,督促相对人落实设施的清通养护责任,及时发现、制止私拉乱接行为,一旦发现混接、混排问题,及时告知限期整改,不予整改的则上报行政执法。
4.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
各商业街坊、沿街商铺是内部排水设施的责任主体,餐饮废水应设置隔油设施和检测井,汽车清洗废水应通过隔油沉砂池后排放,确保雨污分流。与住宅小区共用排水设施的沿街商铺由街道城建中心负责统筹监管,督促物业将其一并纳入住宅小区的清通养护计划和装修方案审核机制。拥有独立排水系统的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由街道社区管理办(河长办)统筹监管。城管、水务站、环保办、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设施管理工作开展指导与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雨污混接改造后的设施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要提高对各个节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完成设施移交和改造工作。
(二)落实长效管理。要严格移交质量,根据住宅小区、商圈、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的不同特点,科学建立健全雨污水管道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复治、治反复”,维护河道水质长治久清。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雨污分流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方松街道雨污水管网设施改造、监管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