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1N10120240716401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中山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中办〔2024〕98号
- 成文日期:2024-06-11
- 发布日期:2024-06-11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松府中办〔2024〕98号
关于印发《中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1日
中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中山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要求,确保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现就本街道2024年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献血目标
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中山街道的2024年度无偿献血任务。根据各单位实有职工数,确定各单位的献血指标。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4%,动员和招募职工、居民参加无偿献血,献血体检人数按献血指标的1:1.5倍确定,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献血对象和用血规定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献血对象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男女健康公民,凡符合上述年龄范围的本市户籍公民或在本街道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外省市公民经体检合格者。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在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需要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
三、献血方式、时间、地点
1.献血方式:采用一次献血法。
2.献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实施体检献血(献血人员必须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献血地点:松江区血站(松江区文诚路 801号)。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己任,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推动中山街道献血工作逐步从计划无偿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倡导新形势下人与人互助关爱的良好风尚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社会新风,营造“我健康,我献血,我自愿”的社会氛围。同时,运用各种有效动员和招募方式,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真正构建一个献血互助共济的健康环境。
3.加强监管,规范操作
各单位要在源头上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献血现象,严厉打击“血头”、“血贩”违法勾当,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凡参加这次献血的对象需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来务工者需带好个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各单位按指标和时间妥善安排做好献血组织工作,正确处理好生产和献血的矛盾。对未能完成献血任务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按《上海市献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可以按照未完成计划献血量等量用血费的五倍,对其征收献血补偿金”。
以上方案,请贯彻执行。
附:中山街道2024年度各单位献血任务分配表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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