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1N101202406142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中山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中办〔2024〕81号
- 成文日期:2024-05-16
- 发布日期:2024-05-16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松府中办〔2024〕81号
关于印发《中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6日
中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8项“常态化行动”和2项“专项化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大提升”工作,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立足中山区位特点,按照中山城市运行安全的“八字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助推松江区争创首批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区,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任务分工
(一)街道安委会负责制定本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8个专委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印发本专委会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并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分年度、分批次对各成员单位、专委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
(二)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依据《松江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中山城市运行安全的“八字决”,突出“五个强化”,结合各自实际,在制定的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制度或流程;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街道直属公司等单位按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严防严控、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中山、乐居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8项“常态化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工委办事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全街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落实本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区级主管部门目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沪松安委会〔2023〕6号)以及12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强街道安委会及8个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重点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加强街道直属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评估,优化完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突出全覆盖、过程性评价,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2026年底前,培树本街道2-3家企业,总结经验做法,在街道范围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社区村居末梢,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推动街道办事处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和宣传,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基层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
5.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综合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检查,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加强责任倒查追责。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前,街道安委办及8个专委会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发动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积极配合区职能部门推进“瓶改管”改造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重点针对自建房燃气管理、住宅小区“两气混用”以及餐饮门店燃气管理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分类处置。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深化建立辖区内建筑工地名录,健全安全隐患专委会、职能部门和片区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委会管理责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聚焦建筑工地安全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压实建筑工地建设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深化属地职责,强化联动处置,完善应急处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1.深化工贸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以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2.深化地下空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对街道范围内地下空间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摸,重点排查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将地下空间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汛防台等应急管理和违规住人、使用备案制度落实等作为检查重点,深化属地职责,压实管理责任,强化联动处置。
13.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开展停用设备核查、超期设备核查、电梯安全专项,地下空间特种设备专项、锅炉安全专项等。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问题隐患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开展培训活动,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14.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粮储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15.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并动态调整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在地企业持证安全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新建本街道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在地企业安全监督员,建立在地企业互查监督常态化机制。
17.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18.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即将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9.推进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厂房仓库安全、自建房等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违规动火作业、彩钢板建筑、危货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冷库、房屋市政工程、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并定期点评通报,推动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效能。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20.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每年开展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实验室研制与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线上实名制考试。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2.专委会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按照“企业自主开展,政府有效监控指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5.加强直属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建设,推动直属公司发挥表率带头作用,2024年开展试点建设,为助推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松江方案”提供“中山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松安委办〔2023〕17号),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强化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7.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8.有效统筹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本街道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检查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区安委办工作部署,组织全街道安全监管检查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倡导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管检查业务培训。2024年底前,完成建立街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完成全街道在地企业持证安全员登记造册,建立在地企业互查监督制度,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监管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进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0.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围绕诚信履约、专业达标、高质量服务等,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报告常态化复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常态化整治、资质保持和过程控制管理定期抽查等工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各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服务使用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信用、审计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务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创新基层安全治理的正面作用。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3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府城微中山”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多维度分析事故案例,常态化推出“隐患曝光台”,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配合区安委会开展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和“茸安君”走进基层活动,提升安全服务精准性。配合区应急安全实训中心,推进群众应急知识科普教育。
32.正向激励、发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先进事迹,组织参加区“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努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项化行动:
(一)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
33.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细化研究创建方案,配合区安委会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推进老旧设施安全改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努力助推松江获评首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4.根据《上海市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本街道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升城市韧性安全能力。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加快打造与中山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专项行动
35.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36.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用设备报废相关工作,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数字科技赋能。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实施。
37.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辖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安委会各专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直属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必要时提请街道安委会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经常性提供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建议。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和业务条线安全责任。在街道安委会领导下,成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责任落实。街道安委办要切实发挥好统筹抓总作用,统筹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专委会、各条线、各部门要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强化全程防控、手段融合、工作联动,推动安全生产协同共治,切实维护好全街道的“大安全”。街道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相关部门、片区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加强法治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结合上海市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个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加强考核督导。街道安委会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街道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七)加强机制保障。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治本攻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全街道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评估。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直属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5日前向街道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中山街道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方案
2.中山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3.中山街道社会面安全大宣传活动的方案
4.中山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5.中山街道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能力大提升行动方案
6.中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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