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1N101202212210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中山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中办〔2022〕157号
- 成文日期:2022-12-21
- 发布日期:2022-12-21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松府中办〔2022〕157号
关于成立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的通知
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城市运行应急管理精准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源头管控、联勤联查、应急协同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根据沪松安委会〔2022〕7号《关于建立街镇(经开区)应急救援所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决定挂牌成立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挂牌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增挂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牌子。
二、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组织架构
由街道分管应急领导陆晓书副主任兼任应急救援所所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徐莉主任、辖区防火监督员郑乐贤、中山派出所黎明副所长、中山市场监管所陈响东副所长及消防站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应急救援所副所长,区域微型消防站、居委会主任和街道应急救援力量为应急救援所成员,以制度化、组织化、实体化满足基层应急救援任务。
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副所长担任应急救援所日常事务联络员,直接协调、调派各应急救援队参与应急救援。
三、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运行机制
实行“所站一体”机制,细分议事协调机制、安全巡查机制、安全宣传和隐患投诉处理机制,实现“一所一组织”、“一所管多站”的驻所作业新形态。
四、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辖区综合监管、网格巡查、消防站点、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基层力量建设和管理,按照辖区实际厘清监管职责,构建条块结合的全覆盖监管体系,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宣传培训演练,指导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五、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功能作用
打造符合区域安全实际的“街镇级平台”,促进强化区属工作平台联动、行业部门牵动以及消防宣传发动作用,提升区域隐患风险综合治理能力。
附件:1.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组织架构图
2.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工作总则和中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应急救援所岗位及队伍工作职责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3日
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印发 |
附件1
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组织架构图
附件2
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工作总则和中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应急救援所岗位及队伍
工作职责
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工作总则
(一)宣贯:结合工作实际,宣传、贯彻、执行应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区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提升群众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协调: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到场提供技术支持。
(三)对接:对接区安委办和各专委会指导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救援,建立灾害事故救援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街镇各部门、企业履行安全职责。
中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消防、燃气等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各部门、企业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将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纳入街镇(经开区)经济发展计划,推进基层安全综合治理建设,确保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研究、审定并督促落实应急保障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政府年度消防实事项目。
(四)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经费、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创建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应急救援工作社会化进程。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安全隐患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重点区域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
(九)制定安全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所长职责
(一)是基层安全综合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直接负责人,对照安全综合治理建设要求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指挥、协调、开展工作。
(二)会审、决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挥救援工作。
(三)发生事故时,发布、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四)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五)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六)负责事故调查、总结。
(七)保证应急救援费用正常投入,救灾物资储备充足。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山街道应急救援所副所长职责
(一)具体落实应急救援所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救援所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救援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协助所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制订具体救援方案,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设备,全力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根据救援任务和命令,调集救援力量和物资。
(四)协助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向上级汇报。
(五)负责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防救援专职队职责
(一)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二)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三)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在1分钟内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四)负责个人防护装备的日常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并熟练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五)积极认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防火意识。
(六)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燃气抢险队职责
(一)接到报警电话后或巡线人员发现设备故障、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后,应急处置人员应通过内部电话、手提对讲机(防爆)等方式立即向应急处置班班长报告。
(二)有火灾等事故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10、119等报警电话,有人员受伤等情况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三)赶到现场后判断事故形势,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大小,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流程应严格按照燃气公司有关规定。
(五)当燃气泄漏发生燃气爆炸或火灾时,先设法关闭离事故现场最近的燃气总阀门,控制事故的扩大,紧急疏散群众,设置安全警戒区,确保安全范围内无人。
电力抢修队职责
(一)抢修工作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到达故障现场时限(即接到报修电话至到达故障现场期间)城区15分钟,边缘地区30分钟。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服饰整洁,严禁饮酒,值班期间不准无故离开。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维护物资台帐、抢修台帐,确保台帐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完全了解及掌握当前抢修情况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禁未履行交接班手续而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五)抢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必须要求二人以上,
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抢修人员安全。
(六)抢修车辆司机必须对抢修车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接到抢修任务后能正常出车。
(七)坚持文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安全作业。
市容绿化抢险队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道路绿化抢险工作。
(二)负责制定抢险救援中技术方案的制定,确保其科学、有效和快捷。
(三)负责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日常检查和救援抢险中的信息报送。
(四)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及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各类物资,
保证其质量和数量。
(五)台风季节期间加强对城区各条道路、广场、公园等地绿化树木的巡查,及时加固可能倒伏的树木,保障台风期间绿化树木能够及时处置清理。
(六)及时响应突发状况。接到险情后能够及时组织并且保证30分钟之内到达,1小时内能够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物资到场并能进行抢险抢修。
人武部抢险队职责
(一)负责党政机关、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重要场所及民生设施安全。
(二)负责水闸泵站、市政管网、河湖岸堤、下立交等险情,
保障内河水位的稳定,防止内涝和积水,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绿化的修剪加固绑扎,预防与解决绿化损毁和树木倒塌所造成的的安全隐患。
(四)负责工程项目塔吊、脚手架、基坑安全;负责玻璃幕墙、店招店牌、外挂物品、民防设施的管理,预防与解决高空坠物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五)负责危棚简屋、工棚的加固,做好人员避险撤离临时安置。
(六)负责公共区域垃圾处置,保障社区治安稳定等。
社会化应急队职责
(一)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二)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
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
维护、保养。
(四)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五)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六)时刻准备、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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