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线上公开征集、书面征询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9月至10月我局书面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在征询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的意见反馈。
三、召开座谈会
2024年10月我局召开《上海市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上海市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 农村村民建房安装防雷装置属于鼓励提倡行为,原描述不恰当,应加入“鼓励”;
2. 在行业监管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加强服务和监督方面,增加“对本区列入重点单位名录的区内单位加强服务和监督”;
3. 关于“气象灾害保险产品”中加入“巨灾风险机制”内容;
4. 在应急预案编写方面,增加“对于其他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涉及气象灾害防御的,应当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
5. 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改成“韧性安全社区”;
以上意见均采纳。
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