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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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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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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1-20
    • 发布日期:202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2025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数据局,联系电话:021-377517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动态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持续规范各类公文的备案和公开全流程管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好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答复、财政预(决)算和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实施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和“免申即享”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深化政策宣讲,推动供需精准匹配;举办“政府开放月”及常态化“政府开放日”活动做好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支撑工作;配合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2025,本单位主动公开行政发文数1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承办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实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全域覆盖,召开21场宣贯会,面向934家企业解读政策累计上线68项“免申即享”服务惠及2.6万余户次企业。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审核把关确保办理答复及时准确,流程及内容规范合法;持续做好依申请件转主动公开的常态化自查工作。2025年,共依法受(办)理3件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机制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动态更新联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健全申请受(办)理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机制二是强化监督自查开展公开工作常态化自查,及时查缺补漏,重点就第三方测评结果反馈开展针对性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推进深度融合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与政务公开充分结合着力动形成互相驱动的良性循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强化“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平台本单位相关栏目信息动态更新维护根据新址搬迁情况,更新完善相关模块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

    2.政务新媒体强化本单位“松江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运维管理;通过“随申办”企业云、企业专属空间“随申兑”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企业诉求直通车”热线途径及时发布和推送政策解读实时回应企业群众诉求。全年微信推送宣传信息291积极通过市级、区级媒体公开分布信息,在市级媒体平台录用7篇,《松江报》、“上海一网通办”、“上海松江”APP等录用10篇;完成政策精准推送340条;收到企业群众参与评88万余件,回应企业诉求543件;实现“随申办”区级旗舰店与“上海松江”APP实现双向赋能;企业专属空间上线数字产业服务专区,汇聚数商入库指引、市区两级数字产业惠企政策等多方位服务内容。

    3.线下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宣传屏幕播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数字化应用场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等视频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邀请企业群众代表等参加现场政策宣讲、服务平台及服务包产品方案介绍、主题交流座谈调研走访企业,开展政策宣贯活动21场;完善区政务公开专区新址建设和管理;每季度按要求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共查阅点报送主动公开文件

    (五)监督保障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常态化自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不断优化常态化自查整改和评估结果改进机制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拓展和做优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企业诉求直通车”监督反馈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缺乏系统化,解读形式不够生动丰富;二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举措

    一是不断优化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探索政策问答式、案例解析式等生动易懂和可操作性强的解读形式;强化智能化技术应用,通过政策拆解、精准匹配,突出重点,强化关联,形成“政策画像”等,实现政策内容系统精准解读。二是探索以数据驱动技术赋能拓展公开广度挖掘公开深度,比如持续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等,持续提升政策制定、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公众参与度,助力构建政企民互动新生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根据《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业务特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一是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持续优化。完成市级政策平台存量惠企政策梳理,认领区级惠企政策文件141个,拆解出可申报政策服务项目223个,其中137个可线上申报。二是完善公开平台与能力建设“一网通办”区级门户“随申办”区级旗舰店、企业专属空间和企业云服务效能持续升级,推进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开发“松江·金融产品专区”、上线“数字产业服务专区”等。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和政企互动联合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主题交流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不断深化政企互动,助力提升政策惠企营商环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松江区数据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解读:一图读懂《松江区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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