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试行)(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数据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7-17
- 发布日期:2025-07-17
目前,松江区数据局正在进行《松江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草案)》的制订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激发数据要素对千行百业的赋能作用,推动松江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修订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晓权,提高公众的决策参与度,现将《松江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松江区数据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上海市松江区数据局(办公室),邮编:201699
电子邮件地址:sjzwb@songjiang.gov.cn
电话反馈:57821000-6041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日。为尽快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加快完善我区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新旧政策有序衔接,时间安排和相关任务情况较为紧急,故征求意见期限适当缩短,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日。
上海市松江区数据局
2025年7月17日
松江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草案)
为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流通,构建数实融合的良好发展生态,以数字引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
1.支持“工赋”创新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实践数字化诊断成果,融合应用新兴技术,对推动工业软件、工业云、工业互联网安全系统等工业互联网产品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在工厂创新应用成效显著的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中软件类费用(成品软件采购费和第三方二次开发费)原则上不低于核定项目总投入的60%。
2.鼓励企业参与行业资质认证。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二级及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分级奖励,二级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三级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四级一次性奖励最高15万元,五级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二、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
3.鼓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融合应用。对5G-A、5G工厂、5G专网、万兆光网等示范应用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对承担国家、市级5G-A、6G等通信技术重点任务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30%给予配套,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4.鼓励区块链应用。对在项目建设中使用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上链用链打造示范特色场景的,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5.支持数据要素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行业特色数据空间,对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创新实验室等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和价值释放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6.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项目场景示范标杆。对促进长三角数据协同发展、开展跨境数据合作、挖掘公共数据价值的示范引领性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纳入国家、市级优秀示范场景的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区内优秀生活、治理类应用场景项目,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积极营造良好产业生态
7.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合作交流。鼓励园区、企业围绕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办有重大影响力的数字产业峰会、论坛、展会等活动,给予经核定每场活动费用最高30%,最高50万元补贴。
8.支持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传统开发园区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对建成数字公共服务中心、驿站的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数字出海服务,对推动数字产业出海,挖掘企业出海数字服务,打造数字出海服务生态圈的效果显著的园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本规定由松江区数据局负责解释,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规定政策条款如与本区其他支持政策条款重复,按照本规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按照上级最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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