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天马书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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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公开主体:区国资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0-27
- 发布日期:2025-05-27
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上海天马书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请示》(松新投集团〔202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松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文旅公司”)和上海松江区佘山经济联合社、上海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天马书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天马书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名称:上海天马书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为准):天马书社项目开发及运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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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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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51% |
510万元 |
货币(松江文旅公司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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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佘山经济联合社 |
39% |
390万元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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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经济合作社 |
10% |
以土地折价100万元 |
土地
|
五、企业性质:新城集团下属三级控股企业
六、主要功能:文化展览展示、艺术创作交流、非遗工坊体验、体育休闲驿站、轻餐饮服务。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办理新公司国有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工商登记完成后,请将工商资料录入至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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