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治企、合规建设、风险防控同步推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梳理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征求意见、备案等流程,涉及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文件须向各区管国有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征求意见,按照要求及时报请审查和备案,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历年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不符合国资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进行废止。二是加强委内执法人员管理。及时维护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组织委内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三是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好公职律师作用,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区国资委公职律师全年为所在单位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从事合同审核、开展普法宣传等涉法业务。发挥外聘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中的作用,全年外聘法律顾问共为区国资委在重大法律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24件。
(二)持续强化国资监管。一是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不断深化,修订出台《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印发《松江区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资金出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行为,防范资金风险,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制订《松江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三)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国企建设,推动国企法务人员专业化,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积极申报公司律师,与区司法局相关科室沟通了解最新政策和要求,按照规范申报要求集中向区司法局进行申报,本年新申报公司律师1人,公司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二是开展法务专题培训。邀请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黎峰律师为企业法务人员作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同时利用上海市国资委培训资源和平台从法治国企数字化转型、担保物权制度、经营者反垄断等角度对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三是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典型培育工作。在2023年推进合规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典型培育工作,通过充分调研,确定7个合规管理典型项目,动态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在合规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更大进展,促进合规经营水平整体提升。
(四)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导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逐层落实各项宣传工作,结合线上线下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面对面”、“屏对屏”等方式,以点带面讲述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以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保证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有序推进。二是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组织利用企业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普及与宪法相关的法治教育内容,以公交车站、有轨电车车站、公共服务进社区等公共服务窗口和服务活动作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三是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更新松江区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科室结合普法责任清单,根据业务条线的工作情况,开展财务、审计、董监事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保密、工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四是推动国企积极参与“百场讲座进企业”活动,采取前期沟通、点单授课的形式,做到授课内容与实际业务情况的适配性,进一步树立国有企业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国企员工依法履行能力。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区国资委在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治企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推动企业依法治企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企业法治总体建设还不平衡。当前区属企业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仍存在总体不平衡问题,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效性认识有待提升,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有待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区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任前法律知识教育等制度。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在中心组学习中设置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论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法、保密法等法律专题学习内容。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组织系统内各级企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通过小组讨论、微信平台、OA系统广泛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进一步将相关学习贯彻的要求列入企业经营者年度考核与区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要求,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完成自查报告。相关内容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
(四)指导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围绕各自主要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不断提高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理念向监管企业延伸。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国资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监管、法治国企建设、国企合规管理等方面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推动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在《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法》框架下探索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最佳推进方式,推动国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以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发展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二、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在前期合规试点和合规典型培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企业推进合规建设,推动企业合规管理部门与内控、风控、人事、纪检、审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有效保证合规制度体系自上而下的落实,逐步形成全面覆盖、动态循环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持续优化出资人监督。继续强化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强化企业风险管控、规范企业科学决策、监督企业遵守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