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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7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37735646,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编:2016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国资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信息、部门年度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委内人事任免、制度出台等情况。截至202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信件、电话等渠道,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4年区国资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答复2件。1件属于咨询,作便民解答;1件予以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并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流程将相关信息与告知书一并提供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重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区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和《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细则》,实行保密预先审查制度,落实《国资委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报审程序,从源头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同时有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相关精神,明确网站作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统筹运用“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国资国企相关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1.区门户网站。市民可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及“国企信息公开”专题查询区国资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新媒体。区国资委通过“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及时传递政策资讯,方便企业市民办事。对重要舆情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对于不实谣言及时予以辟谣,稳定市民预期。

3.政务公开查阅点。市民可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委主要领导为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所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任何因信息公开造成的失泄密案件都将追究责任。制发的政府公文,按起草科室进行分类统计,对公文的主动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全单位重视公文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率。

2.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参加市国资委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国资国企政务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精神传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还不是特别明晰;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时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依法依规完善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相关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区国资委持续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依法依规公开区管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重要人事变动、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加大对区管国有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深化企业改革、负责人职务变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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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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