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有企业内审项目安排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5-009001-20230213-21402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公开主体:区国资委
- 发文字号:松国资委〔2023〕6号
- 成文日期:2023-02-13
- 发布日期:2023-02-13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松国资委〔2023〕6号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国有企业内审项目安排的通知
各区管国有企业:
为做好国有企业内审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推进国企规范建设,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沪松国审〔2016〕9号)及《松江区区管国有企业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松国资委〔2018〕42号),现就2023年度内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23年度对5家集团公司下属10家企业进行内部审计。
二、审计内容
(一)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1.审计对象
上海松江方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审计期间
2021年及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
3.审计主要内容和重点
(1)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2)经营发展情况;
(3)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情况;
(4)重大经济经营决策情况;
(5)财务收支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6)内部管理和控制状况;
(7)企业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二)经营业绩专项审计
1.审计对象
上海吉六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美术馆有限公司、上海茸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松通停车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松江交之影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军粮供应站有限公司、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韩通印刷厂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2.审计期间
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
3.审计主要内容和重点
(1)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包括财务收支及经营绩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职能履行;
(2)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程序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
(3)内部管理及控制情况,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内审工作相关主体责任
(一)审计稽查科
1.审计业务流程、标准等规范性实施;
2.审计业务质量控制;
3.重要业务纵深审计;
4.撰写审计报告;
5.提升企业内审人员业务能力;
6.提交班子会、向内审领导小组汇报审计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
1.协助审计稽查科了解业务流程、发现审计问题;
2.完成工作底稿。
(三)集团及被审计企业
1.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证真实、合法、完整;
2.及时做好解释,配合审计工作;
3.审计报告送达后,60日内上报整改报告。
四、责任追究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对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经调查和责任认定,按照《松江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沪松府办〔2021〕26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内审项目人员、时间及安排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上海市松江区国资委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
附件
2023年度内审项目人员、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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