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周三君】小王发生交通了事故,他能否使用医保卡就医?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3-11-17
    • 发布日期:2023-10-25

        问:小王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对方全责,他可以使用医保卡就医吗?


        答: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就医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全额支付。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