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张大学毕业后在南京工作了2年,最近在上海找了个新工作,公司将为他在上海缴纳职工医保,小张想问:他之前在南京的医保账户里还有余额,是否可以申请转入上海的医保账户?
答:根据相关规定,在外省市有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经历,且在本市已建立职工医疗保险账户且账户状态正常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转入)。
根据小张的情况,若原参保地还有剩余医保账户资金的情况下,他可以选择线上及线下2种方式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线上:手机下载国家医保APP-首页最下面一行点击地方专区-找到上海市-点更多-转移接续转入。
2、线下: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可持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到他新工作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指定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市医保中心根据区医保中心的受理情况以及异地转入账户资金的情况,进行转入账户资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