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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21-37736654、021-377366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重要理念,持续拓展医保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和精度,持续提高区医保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医保信息及时高效透明的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群众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数(不包括过程性、内部管理性文件)主动公开13件,主动公开率100%,每季度向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线下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并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松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网上渠道及时公开规划计划、行政事务、人事任免、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等信息,持续推进建设多渠道全流程的医保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网站、信件、电话等渠道,保障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高效。本年度,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数1件,予以公开给申请人,并便利提供更新迭代的文件,并电话进行了充分沟通,且邮寄作书面反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医保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致力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松江区医保局信息发布四级审核制度,严格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始终把平台建设当做重要工作来抓,持续拓宽政府信息传播渠道,确保公众及时有效获取公开信息,并精心制作一图读懂解读“2021年上海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帮助市民更直观感受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用实用好“松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公众号改版升级工作,全年共推送109期,267篇,新增用户较去年同期增长40%。进一步创新医保宣传方式,新开通“松江医保”微信视频号,并由职工自主拍摄政策宣传短视频,进一步提升宣传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通过视频对骗保行为开展解读警醒市民,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市医疗保障局考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培训指导及责任追究结果。压实分管领导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局科级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结合上年度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和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医保局根据2022年第三方测评报告结合评分标准梳理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方案。

(一)主要问题

一是平台建设方面,未说明新闻发布情况,又未开通官方微博以拓宽公开渠道;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缺乏二次或跟踪解读;三是没有发布文件说明有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缺少政策发布页面的留言答复;四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转换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平台建设,加强对新闻发布和平台建设的重视程度,在人力可及范围内提升更新频率、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在文件发布的同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尽可能采用图文、视频等方式,提高解读多样性、趣味性;三是开通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的留言答复功能;四是考虑到2022年度行政发文公开率已达到100%,将对往年不公开文件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进行认定并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成功举办区医保局首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2022年8月,区医保局首次举办“政府开放日暨我与群众面对面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长护险机构代表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代表20余人“沉浸式”参观体验,“零距离”交流互动。同时,设置了“政策解读”环节,就上海最新发布的门诊共济政策进行解读,并就与会人员关心的医保问题和相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该活动信息被区政务网录用,并推送至上海市政务网。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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