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杨原先在老家山东工作,上个月在上海找到了新工作,想定居上海。他想问可以把就医关系转到上海吗?原来在山东参加职工医保时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还有余额,是否可以一并转入?
答: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
1.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可以办理转入。市医保中心根据区医保中心的受理情况以及异地转入账户资金的情况,进行转入账户资金处理。
如需咨询医保相关事项,可拨打12393医保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