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377套配建保障房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租房)的批复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6040228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6〕32号
    • 成文日期:2026-03-30
    • 发布日期:2026-03-30
    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377套配建保障房房源用作保障性

    租赁住房(原公租房)的批复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你局拟定的《关于377套配建保障房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租房)的请示》(沪松房管〔2026〕9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7个商品住宅配建房源377套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用途确定为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连同配套产权车位一并划拨至上海松江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2026年3月30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印发

     

    - 1 -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