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5122615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5〕186号
- 成文日期:2025-12-25
- 发布日期:2025-12-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25〕8号)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上海市松江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成立上海市松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凝聚协作合力。第四次农业普查分准备(2025—2026年)、登记(2027年1—5月)、数据处理(2027年6—12月)、成果开发(2028—2029年)四个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松江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压实各级责任。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四)保障工作经费。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普查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要求要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管理办法》(国统字〔2025〕107号)、《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25〕10号)以及财政部门和市统计局的相关规定使用。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干预依法报送普查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创新普查方法,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数据共治共享。同时,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策划组织,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部门服务平台作用,深入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了解、支持、配合普查并如实填报数据,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上海市松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上海市松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叶文娣 副区长
副组长:邢 勇 区统计局局长
陆 伟 国家统计局松江调查队队长
林佳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文海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楼立晓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慧英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林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夏慧滋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何伟晨 区经委副主任
董元田 区国资委副主任
尹雪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禄君 区司法局副局长
马守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庄爱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辉兰 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继凯 国家统计局松江调查队副队长
徐 慧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袁安君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章 智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曹卫峰 区水务局副局长
马樱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乔蓓蓓 区数据局副局长
袁亭亭 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辉兰、梁继凯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政策解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