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松江九亭九泾路180号“1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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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5122225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5〕179号
- 成文日期:2025-12-18
- 发布日期:2025-12-18
关于同意成立松江九亭九泾路180号“1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成立松江九亭九泾路180号“1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沪松应急局〔2025〕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松江九亭九泾路180号“1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九亭镇为成员,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2025年12月18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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