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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关于《松江区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阅读次数:

一、制定依据及目的
  1、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松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松江区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
  2、目的意义

为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本区行政范围内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突发建设工程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主要内容框架

本《预案》共涵盖八章内容,第一章总则,阐明了预案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第二章行业风险防控,针对本区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可能直接产生的后果和衍生后果,提出防范控制措施;第三章组织体系,明确了领导机构、应急联动机构、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机构;第四章监测与预警,列明了信息监测、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明确了应采取的预警响应预防性措施、调整及解除预警的相关要求;第五章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和级别调整、指挥协调、信息发布等具体要求;第六章后期处置,列明了善后工作、调查与评估征用补偿相关要求;第七章准备与支持,明确了队伍保障、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相关要求和责任部门;第八章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体系,列明了预案备案、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具体要求,解释了预案,明确了实施时间。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风险防范。针对本区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可能直接产生的后果和衍生后果,提出防范控制措施。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2、关于应急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总包企业为企业先期处置的主责单位,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为现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疏散受威胁人员事发地所在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发现或接报建设工程事故信息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明确现场指挥长,建立指挥体系,组织指导有关责任单位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划定风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区城运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协调联动单位,对突发建设工程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研判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区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建管、交通、水务、卫生健康、国动等部门(机构)根据规定以及应急处置需要迅速赴现场,协同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关于事故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建设工程一般事故由区政府组织调查,区政府可授权、委托区应急或者区建管委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建设工程一般事故由属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建设工程一般事故发生后,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建管委、各街镇(园区)、公安等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市相关部门和组织有关专家参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解读机关

本《预案》由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读,解读人:李娟,联系电话:57743762。


原文链接:关于转发《松江区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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