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松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4-01-10
- 发布日期:2023-12-15
为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15号)要求,松江区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近日,松江区印发《关于公布上海市松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松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现将《通知》的相关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23年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编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2023年8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沪府办发〔2023〕15号),要求各区、各部门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文件中均指明: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二、《通知》出台的过程
2023年9月14日,根据全市该项工作推进情况,松江区正式启动了2023年版区级行政许可清单的编制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松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研究调整,起草了《清单》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20日征询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共有6个区级部门对《清单》提出了修改意见,意见集中在权限下放、设定和实施依据等问题。
2023年10月8日,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召开区级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编制相关工作部署会,对前期清单调整工作中的集中问题进行明确,并指导区级部门及时与市级条线主管部门沟通。经核实确认,区水务局“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权限未下放区级”的意见予以采纳,其余5个区级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均不予采纳。
2023年11月7日,最终形成《通知》和《清单》的送审稿,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对各部门扎实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包括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落实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附件清单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全区共有276项行政许可事项,涵盖29个主管部门。其中区级事项272项、乡镇街道事项4项。
本轮行政许可清单的编制在2022年清单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1个事项;承接“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1个市级下放事项;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调整“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7个事项实施机关;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等28个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删除57个事项相关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文号。
四、《通知》的意义
《通知》为本区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提供了依据,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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