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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22年任务清单(松江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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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3-02-14
    • 发布日期:2023-02-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区生态环境局制定的《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松江区))》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928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松江区)

    领域

    类别

    序号

    主要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能源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

    禁止新建燃煤设施

    持续推进

    发展改革*、经委

    煤质监管

    2

    加大煤质跟踪检测力度和频次,确保达到本市《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DB31/ 267-2015)要求

    持续推进

    发展改革*、经委

    高污染燃料监管

    3

    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除电站锅炉和钢铁冶炼炉窑以外)。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经委、交通委

    4

    禁止社会码头销售和转运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持续推进

    交通委

    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

    5

    深化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完成80家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2022

    经委

    6

    建立“散乱污”企业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锅炉治理

    7

    持续跟踪改造效果,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经委

    工业炉窑治理

    8

    持续跟踪治理效果,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经委

    生物质锅炉治理

    9

    持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经委

    VOCs总量控制

    10

    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遵循“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减量替代。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VOCs综合治理

    11

    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有限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涂料和油墨生产行业推广低挥发性产品。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12

    根据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综合方案,全面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大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2022

    生态环境局

    13

    推进塑料制品行业、印刷行业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68家(即VOCs2.0治理任务目标)。做好VOCs治理补贴的审核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

    14

    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市政工程中率先推广使用。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经委、交通委

    15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VOCs重点行业的物流、仓储过程,加油站等储罐综合专项治理工作。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6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全面推进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成品油、化工品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油气回收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

    交通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17

    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持续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持续推进

    交通委

    新能源车推广

    18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增、更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

    2022

    机管局、国资委、财政局

    19

    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公交行业新增车辆全面实现电动化。

    2022

    交通委

    20

    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2022年

    交通委、绿化市容局、邮政管理局

    21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

    交通委

    深化老旧汽车淘汰

    22

    严格落实国三柴油货车郊环限行措施,按照国家要求持续推进国三柴油货车淘汰。

    2022

    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委

    加强油品检查

    23

    加强对本市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的监管,调研上海市“三油并轨”政策的实施情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按要求开展油品检查抽查工作,严格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

    2022

    市场监管局、交通委、生态环境局

    24

    加强非法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

    2022

    市场监管局、经委、松江公安分局

    加强车用尿素监管

    25

    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对车用尿素质量进行定期检查。按要求开展从柴油货车尿素箱抽取检测车用尿素样品的工作。

    2022

    市场监管局*、经委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26

    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属地化监管,开展全覆盖检查,13家。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通过对比分析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对初检超标车、抽检超标车、异地检测的外牌车以及运营5年以上柴油车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要达到80%以上。

    2022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

    27

    按要求完成在用车执法检查工作。按要求完成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在用车路检路查等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委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

    28

    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的长效管理制度。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场(厂)内机械、农用机械、机场设备和备用发电机等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要求申报,按要求核发环保识别标志。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属地化管理。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29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和治理,鼓励机械“油改电”。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农业农村委

    30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执法检查(申报登记、标志粘贴、冒黑烟、排放超标),加大秋冬季期间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抽查率达到本区固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50%以上。全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数不少于监测计划。

    2022

    生态环境局

    港口船舶污染控制

    31

    持续做好船舶低排放控制区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交通委

    内河船舶污染控制

    32

    推进内河船舶尾气治理。加强内河船舶使用燃油质量的执法检查。

    2022

    交通委

    33

    内河码头(包括游船码头和散货码头)全面推广岸基供电;加大液化天然气、电力、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内河船舶应用,同时完善新能源供应设施配套。

    2022

    交通委

    34

    加强老旧内河船舶污染控制。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内河船舶。

    2022

    交通委

    建设

    推广绿色节能建筑

    35

    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外环线以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装配式住宅单体预制装配率和装配式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2022

    建设管理

    推广低VOCs涂料溶剂产品

    36

    除特殊性能要求情况外,全面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

    2022

    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

    37

    除特殊性能要求外,建筑内外墙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推进地坪涂料、防腐涂料、道路标志涂料、建筑胶黏剂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应用,使用比例在8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铺装沥青稀释剂或乳化剂。

    2022

    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通委

    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38

    建立工地管理台账,加强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持续推进

    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建设管理

    加强干散码头污染防治

    39

    落实地面硬化、喷淋、围挡、覆盖、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干散货码头。

    持续推进

    交通委

    规范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

    40

    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取消其营运资质。

    持续推进

    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委、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社会生活

    餐饮油烟整治

    41

    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2022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油气回收治理

    42

    动态开展汽油年销量在2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结合现场检查和油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手段,加强对加油站的日常监管。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经委

    绿色低碳生活

    43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应用和机制创新,开展低碳建筑、交通、能源、生产等实践,持续开展我区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创建。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委、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委、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农业

    实施种养结构调整

    44

    推进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

    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委

    45

    继续推进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从源头上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

    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委

    实施农业氨减排工程

    46

    推进和实施畜禽养殖业、种植业主要污染源或环节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

    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委

    秸秆焚烧污染防控

    47

    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委

    保障

    加强执法

    48

    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对网格内违法建设项目、经营性的炉灶、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排放落实排查和取缔责任。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区城运中心、城管执法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通委、松江公安分局

    49-1

    开展年度及秋冬季工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

    49-2

    开展年度及秋冬季交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22

    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生态环境局、交通委

    49-3

    开展年度及秋冬季扬尘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22

    城管执法局、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生态环境局

    49-4

    开展年度及秋冬季生活源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秋冬攻坚和重污染应对

    50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2022

    生态环境局、经委、交通委

    51

    修订并完善年度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实施细则,确保黄、橙、红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对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总量的10%、20%和30%。

    2022

    生态环境局*、经委、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重大活动保障

    52

    开展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022

    生态环境局*、经委、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农业农村委、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松江公安分局

    其他

    53

    完成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2022

    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管理委、绿化市容局、农业农村委、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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