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松江经济转型发展,提升产业能级,规范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区财政局2016年牵头制定出台了《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19号)。文件于2020年年底到期。为进一步推动松江发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引领带动作用,带动松江新城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针对现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牵头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松江区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与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在《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19号)基础上,根据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委办局、街镇保障办及财政所等意见建议,完成了文件的制定。
(三)目的意义
进一步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引导促进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制定过程
《管理办法(审议稿)》的制定,广泛听取各委办局、街镇保障办及财政所等意见建议。
2021年9月,完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等委办局及各街镇意见。九亭镇提出修改意见2条。经开区提出修改意见3条。
2021年10月,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意见征求情况,修改完善《实施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四个章节,15个条款。
第一章:明确了办法的指导思想、资金保障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明确了支持方向、方式和主体。
第三章:明确了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和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等工作机制。
第四章:明确了解释部门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