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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 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关于《松江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 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4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5年以来,我区全力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目前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报区府办正式发文。同时结合松江实际,2019年我局参与制定了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1+2”文件,涵盖党建引领小区综合治理、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三个文件,2020年又出台了系列深化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整合推进落实市区两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获评达标及达标以上小区数占比达到90% 其中示范小区占比5%,规范小区占比40%;到2024年,全区获评达标及达标以上小区数占比达到95%,其中示范小区占比8%,规范小区占比50%。各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新时代宜居安居的“美丽家园”建设上新的台阶。

三、主要内容

围绕“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赋能治理”的总体思路,以加快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和松江枢纽为主攻方向,建设人民向往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努力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100%成立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推进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鼓励业委会主任由党员担任,支持居民区“第二书记”、“党员第二楼组长”进入业委会;注重从优秀党员中选配楼组长;提升业委会成员履职服务能力,吸纳具有社区工作、工程、财务、法律、审价、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业主进入业委会等。

二是统筹推进小区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对三年内小区居民通过党建引领综合治理完成以下工作的住宅小区,优先纳入旧住房修缮项目:1、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2、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续筹;3、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4、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全面启动加梯征询等。

三是分层、分类、分级实施物业服务实效测评工作。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房屋属性等对全区所有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分层、分类测评,最终测评结果为“示范小区”、“规范小区”、“达标小区”、“不达标小区”四个等级。做好物业服务实效测评的结果运用,实施评优表彰和约谈记分管理,积极开展松江区优秀物业评选奖励工作等。

四、解读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房管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