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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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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2-11-02
    • 发布日期:2022-09-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9月23日


    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上海市推进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沪建设施〔2021〕720号)文件精神,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构建松江区“安全、和谐、智慧、绿色”的道路照明体系,特制定松江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以及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节能工作作为加快绿色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构建安全、舒适、智能、绿色的功能照明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分级实施。建设管理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统筹协调,开展考核,总体推进。根据道路照明管理分工,区管道路照明设施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节能改造任务,同时加强协调统筹、指导和监督各街镇、园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任务。根据专项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任务及目标,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道路照明设施权属单位齐心协力,协同推进,切实推动本区道路照明全产业链合作再升级。

    (二)严控增量,改造存量。在全区范围内,新增道路照明全部采用LED灯具,在架空线入地、杆箱整治和道路改建、扩建及提升等工程中,同步将照明设施更换为LED灯具。

    (三)节能优先,质量为本。为坚持绿色照明理念,根据市级节能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建立我区评价考核标准,确保采用节能环保的新光源、新技术、先进的灯控模式。加强对 LED 灯具产品质量的控制,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三年计划更换LED灯具约5.50万盏(其中区管道路更换4.18万盏,街镇、园区更换1.32万盏),基本实现全区道路照明LED灯具全覆盖。加快推进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成设施基础信息的统一归集工作,完善道路照明智能远程控制系统,建立道路照明能耗考核机制。

    通过实施方案,计划对全区区管道路、街镇园区自建自管道路、公路(农村公路)、村内道路上的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改造范围不包括市管道路(国道、高速公路及辅道)、居民小区、公园、绿地、商业中心等内部道路。

    (二)阶段目标

    2021年,梳理统计全区道路照明设施数量,根据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制定节能改造方案。

    2022 年,各部门、各街镇、园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完成量不低于各自辖区内应改造数量的25%。同步开展道路照明控制设备升级改造和控制系统提升完善工作,基本实现道路照明智能控制。

    2023 年,基本完成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达到节能成效。基本建立道路照明能耗监管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道路照明控制设备升级改造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实时更新数据。2021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完成道路照明设施底数的排摸工作。2023年底前,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完善区管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各街镇、园区建立各自辖区内的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后续根据市级要求,将道路照明设施数据纳入区管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更新数据。

    (二)明确技术要求。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研究出台的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市级历年LED灯具选型和试挂经验,明确相关技术指标,指导全区改造工作。

    (三)建立推进机制。建设管理委负责实施和具体推进区管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各街镇、园区负责推进辖区内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

    (四)制定改造计划。围绕任务目标,区建设管理委编制本区区管道路照明设施年度节能改造计划,并敦促各街镇、园区根据排摸的底数,制定相应的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计划,上报区建设管理委。

    (五)推进改造工作。各实施主体根据改造任务目标和技术要求,编制节能改造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各项施工统筹,结合实际,安全、有序推进工程实施,各街镇、园区按要求定期上报推进情况至区建设管理委。项目启动初期,各街镇、园区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评审工作,专家必须在市级或区级专家库中抽取,并将最终的设计评审报告上报至区建设管理委备案。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建设副区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统一领导;成员由区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和各街镇、园区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推进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区电力公司做好节能改造相关事宜的配合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应加大改造经费投入,区管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由区级财政资金全额保障;各街镇、园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由镇级财政资金全额保障。计划将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分为两类:一是计划对具备改造条件的51287盏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纯节能灯具改造;二是计划对由于灯杆造型特殊,不能满足节能灯具改造要求的3746盏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灯杆、灯具同步改造。经初步估算,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共约2.8亿,其中区管合计约2.1亿,各街镇、园区根据排摸情况约0.7亿。2022年节能改造费用约7000万(其中区管5350万,街镇、园区1650万),2023年节能改造费用约2.1亿(其中区管1.6亿,街镇、园区5000万),最终费用以工可批复概算金额为准。(详见附件)

    (三)形成通报机制。建设管理委为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项目推进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做好区管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项目的同时,敦促各街镇、园区做好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的上报工作,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实施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改造进展和成效,引导各方参与节能改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附件: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价格表

     

     

     

     

     

     

     

     

    附件

    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价格表

    道路属性

    所属街镇

    现有灯具数量(盏)

    改造类型

    资金总计     (万元)

    纯节能灯具改造

    灯具+灯杆

    数量(盏)

    资金(万元)

    数量(盏)

    资金(万元)

    区管道路

    中山街道

    3549

    3549

    2079.32

    0

    0.00

    21,373.28

    岳阳街道

    813

    731

    473.96

    82

    97.52

    永丰街道

    2768

    2768

    1459.98

    0

    0.00

    方松街道

    6605

    4827

    2061.58

    1778

    1486.65

    广富林街道

    2780

    2780

    1326.17

    0

    0.00

    叶榭镇

    113

    113

    68.85

    0

    0.00

    新桥镇

    4305

    4181

    2083.60

    124

    128.98

    新浜镇

    895

    755

    374.43

    140

    145.96

    小昆山镇

    1375

    1375

    676.03

    0

    0.00

    泗泾镇

    3357

    2909

    1320.50

    448

    265.34

    石湖荡镇

    617

    617

    339.41

    0

    0.00

    佘山镇

    5488

    5488

    2622.71

    0

    0.00

    泖港镇

    506

    506

    254.42

    0

    0.00

    九亭镇

    3129

    3129

    1532.57

    0

    0.00

    洞泾镇

    2080

    1872

    915.97

    208

    198.19

    车墩镇

    2054

    1956

    932.59

    98

    117.91

    新桥镇、九亭镇

    30

    30

    14.92

    0

    0.00

    洞泾镇、新桥镇、九亭镇

    706

    706

    189.91

    0

    0.00

    洞泾镇、泗泾镇

    630

    630

    205.81

    0

    0.00

    小计

    41800

    38922

    18932.73

    2878

    2440.55

    街镇、园区自建自管道路

    永丰街道

    330

    319

    149.36

    11

    11.26

    6,861.29

    中山街道

    134

    134

    62.74

    0

    0.00

    经开区

    2626

    2626

    1327.23

    0

    0.00

    石湖荡镇

    1482

    1354

    665.67

    128

    131.03

    新桥镇

    666

    666

    311.82

    0

    0.00

    新浜镇

    94

    94

    44.01

    0

    0.00

    佘山镇

    4054

    4054

    1898.08

    0

    0.00

    洞泾镇

    1125

    650

    304.33

    475

    486.26

    九亭镇

    47

    47

    22.01

    0

    0.00

    泖港镇

    117

    117

    54.78

    0

    0.00

    泗泾镇

    705

    644

    323.29

    61

    62.45

    小昆山镇

    1112

    1112

    542.41

    0

    0.00

    叶榭镇

    70

    45

    31.49

    25

    25.59

    车墩镇

    671

    503

    235.50

    168

    171.98

    小计

    13233

    12365

    5972.72

    868

    888.57

    合计

    55033

    51287

    24,905.45

    3746

    3,329.12

    28,2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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