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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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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2-10-17
    • 发布日期:2022-06-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30

     

     

     

    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20〕24号)、《上海市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沪精细化〔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浦东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安排,以“松江新城”建设为契机,围绕“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赋能治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七位一体、良性互动、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同时与“绿色社区”创建项目及标准相互促进,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3年,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社区治理主体发展较为充分,机制构建较为健全,要素保障较为到位;街镇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制较为成熟,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新时代宜居安居的“美丽家园”建设上新的台阶。

    ——住宅小区宜居安居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改造设施,美化环境,解决美丽家园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住宅小区运行安全度、居住环境宜居度、美丽内涵显示度。实施各类旧住房更新改造,实现直管公房维修养护全覆盖。建设“美丽家园”特色小区和“美丽家园”示范小区,突出示范引领。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完善加梯后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创建停车治理先行项目,建设公共泊位,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完成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检测,全面推进隐患设施改造更新。滚动实施使用满15年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推进隐患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为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实现全覆盖增设。建立高坠隐患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高坠隐患整治基本完成。深化群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立面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投诉及时处置率达到100%。推广一键约车设施建设,方便居民出行。

    ——物业行业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提升生活服务便捷度、行业管理集中度、市民群众感受度。开展物业行业党建品牌创建,培育党建品牌企业。运用物业实效测评体系等,创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培育优秀项目经理。全面实施物业服务规范标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约、标准作业,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完善物业服务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和协商定价、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调价机制,推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服务费价格评估,培养“按质论价、质价相符、动态合理”物业服务消费理念。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推广物业服务酬金制计费模式,推动小微小区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管理归并。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承诺、物业服务合同网签备案,对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全覆盖开展多维度评价。

    ——社区管理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持续理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厘清边界、细分任务,夯实基础,提升权责运行规范度、条块资源融合度、综合管理能见度。持续加强党对社区治理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相关团体、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明确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将相关事项全面纳入街镇城市运行中心(网格化)平台。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100%覆盖,业委会及时换届启动率达到100%,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工作100%覆盖。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及业委会相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率达到100%,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业委会工作经费年度审计工作100%覆盖,专项维修资金法定续筹启动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以民为本,打造安居宜居的高品质生活

    1.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继续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适度拓展范围,强化设计引领,提升建设水平,实施各类旧住房更新改造。完善直管公房周期维修和日常管养机制,实现直管公房维修养护全覆盖。持续改善环境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开辟文化活动场地,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开展“微更新”、彰显“个性化”,建成特色小区和示范小区,引领全面提升品质水平。

        2.加快推进电梯加装

    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民心工程。优化行政服务供给,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推进加装电梯“一网通办”,健全完善规则规制,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辟管线迁移等配套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和第三方组织专业力量作用,制定加装电梯操作手册和办事指南,落实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完善加装后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在坚持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的原则,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3.纾解小区停车矛盾

    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积极拓展周边各类土地空间资源,重点聚焦推进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结合旧住房更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合理调整小区内部布局等方式,挖潜改建、扩建停车设施;推进利用周边资源开展停车共享,完善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功能。结合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推进创建停车治理先行项目,开工建设公共泊位。

        4.补齐设施安全短板

    实施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行动,探索资金支持机制,推进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检测,对接检测结论,推动消防设施修理、改造、更新,完善基础信息动态维护更新和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特别是对困难突出、难度较大的小区,以辟“小区消防灭火救援专用通道”的形式,切实打通本区“生命通道”的最后100米。实现全区住宅电梯年检及时率和申报率100%,滚动实施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对接安全评估结论,推进隐患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完善电梯安全评估与年检相衔接的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为小区新增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全覆盖增设。推进电动汽车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5.深化高坠隐患治理

    推进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以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快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构建房屋安全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动态采集维护机制,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房屋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养护和周期性修缮的标准体系,建立区级房屋应急专项资金和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开展住宅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整治,探索智慧发现手段,建立高坠风险地图,完善预测预判、巡查检测、应急处置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高坠隐患整治基本完成。

    6.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楼道堆物、占用共用部位、移动共用设施整治行动,完善常态管理机制,保持楼道整洁和生命通道畅通,整治覆盖面达到100%;继续深化群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立面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优化发现报告与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市民群众投诉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强化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源头投放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投放和收运有序衔接,逐步转型发展无尘化、密闭化收运服务模式,确保投放更方便、收运更及时、收费更规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优化投放点位及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分类实效达标率达到95%以上。

    7.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5分钟社区生活圈,整合社区相关资源,着力推进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推进智能快件箱和智能零售设施进小区,符合设置条件的住宅小区智能快件箱布设比例达到90%。推行一键约车,方便居民出行。

    (二)固强补缺,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1.深化物业管理行业党建

    做强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定期工作例会、信息发布和联系协调机制,持续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传达党的声音、倾听企业诉求,推动物业管理文明行业创建。做实各街镇物业行业党建,通过活动联办、党员联学、人才联结等方式,促进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驻地单位党组织互联互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在回应基层群众难点痛点问题、守住社区安全底线等工作中的作用。做优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联盟,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服务社会民生、推动企业发展作为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物业管理行业文明创建,开展“建设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培育物业行业党建品牌企业。

    2.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实施住宅物业“底部抬升”行动,重点聚焦市民群众投诉集中、物业管理矛盾突出、物业行业公众满意度较低的住宅小区,形成项目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不断补齐管理服务短板。坚持“建管并举、以建促管”,对改造完成的公共设施及时纳入物业管理范畴,各街镇房屋管理部门指导物业做好长效管理。在旧住房更新改造方案增加物业服务提升相关内容,同步征询业主意见,确保“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全面实施物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探索建立区域性物业维修联盟。推进物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综合应用信用、评价、市场竞争等手段,创建综合服务能力品质示范企业,培育较大规模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整体服务品质和行业管理集中度。

    3.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

    推动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深化推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评估制度,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100%实施物业服务费价格评估或收支情况审计。完善物业服务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完善协商定价、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调价机制,推广物业服务酬金制计费模式。推进相邻小微小区物业管理整合,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管理归并。

    4.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

    积极履行物业行业监管职责,认真执行“五查制度”和专项检查,加强空中坠物、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定期通报,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确保小区安全运行。完善事前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承诺、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健全分类监管和专项督查机制。完善物业服务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实现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100%覆盖,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及时规范公开率达到100%。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发布,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居住物业公众满意度、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星级测评、物业服务热线投诉处置考核、街镇及居民区对社会责任履行社区满意度评价、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的六维度综合评价体系。

    5.加快物业行业人才培养

    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业优势,持续开展在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进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多工种的行业队伍培养机制,强化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专业培训,确保培训务实管用,培育一批“懂专业、通技术、精服务”的行业领军人物。持续开展立功竞赛、技能比武和“最美物业人”等评比表彰,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深化引领,推进住宅小区高效能治理

    1.加强党对“美丽家园”建设的领导

    按照“区抓统筹推进、街镇抓落地实施”的分工原则,完善区、街镇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将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层面依托区联席办,协调推进全区“美丽家园”建设,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督办;街镇层面要完善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抓好组织实施,解决推进中的各类矛盾问题;居民区层面要做实基层约请制度,街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房管、平安(综治)、信访、城管、司法、公安等领域的专业支持,每月研究解决业委会运行、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区、街镇、居民区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要实体运转。

    2.夯实管理主体工作责任

    镇要健全属地房屋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房屋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和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协同运作,有条件的小区试行三方合署办公。将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规范业委会日常运作和指导监督业委会依法履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前端指导、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业主自我管理矛盾问题。对涉及电梯、消防、高坠等影响公共安全的事项,依法督促业委会履职尽责,建立托底保障机制。探索通过社区云平台,开展居民对街镇房屋管理职能履行情况的评价监督。

    3.推动智慧应用赋能增效

    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为抓手,通过资源共享和大数据支持,形成社区常态运行的“健康画像”,实现政府对居民区党组织引领能力、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和业委会自治能力的智慧分析,对社区治理工作更加精准失策。试点推进智能感知设备在电梯、消防、水箱、非机动车充电、小区积水等城景中建设应用,为住宅电梯配备运行安全远程监测装置,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精细化服务提供支撑。积极推进“群租治理”应用场景、“人房共管”机制建设,完善“群租”线索发现机制,及时消除“群租”安全隐患。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完善住宅小区智能末端配送,按照相关标准合理规划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场所,规范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符合设置条件的住宅小区智能快件箱布设比例达到90%。

    4.加强社区矛盾纠纷治理

    将社区重点矛盾排查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紧密结合,落实动态排查机制,定期通过职能部门研判等方式,持续跟进重点矛盾小区,梳理一批重点关注小区,坚持分类施策、上下联动、闭环管理,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落实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前端处置”原则,纠纷类求助事项登记调处率100%。用好住宅小区物业纠纷化解平台,鼓励、支持、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社区老娘舅”、居村法律顾问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治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推动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5.推进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

    普遍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元参与的治理架构。推进业委会中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实现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100%覆盖,推动业委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实现100%兼任。推动符合条件的“两代表一委员”、在职党员团员在业委会任职,持续提高业委会成员党员、团员青年比例。落实居民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组建、换届改选小组和业委会候选人的人选建议、结构建议、资格审查制度。健全议事及程序监督制度,完善日常议事监督和向居民区党组织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居民区党组织对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动议、决策把关工作制度。推动业委会依法成立、到期有序换届,加强对组建、换届过程的监督,及时换届启动率达到100%,规范运作率达到85%以上。

    6.加强对业委会履职的支持服务

    升业委会成员履职服务能力,注重吸纳具有社区工作、工程、财务、法律、审价、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业主进入业委会。组织业委会成员任前市级统一培训、任中街镇定期培训的分级培训制度,业委会成员任前培训率达到100%,任中每年至少轮训一次。鼓励支持业委会聘请执行秘书,协助处理日常运作和自我管理事务,各街镇实现业委会聘请执行秘书试点全覆盖。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律师事务所、审价审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协助开展业委会组建及换届改选、日常运作、物业矛盾纠纷调处、物业服务合同咨询、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等工作。支持和鼓励业主大会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7.完善业委会履职监督机制

    优化自我管理规制,规范业委会权力运行和业主物业使用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履职,指导督促业委会定期发布业委会会议决议、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及业委会相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率达到100%,专项维修资金法定续筹启动率达到100%。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推行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业委会工作经费年度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工作100%覆盖。健全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推行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制度,实现评估工作100%覆盖。区、街镇两级建立业委会评优激励机制,对履职优秀的业委会及其成员进行评比表彰,推动业委会及其成员规范履职。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规标准建设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根据市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依规推进物业管理、公房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推进社区治理主体体系、运行机制、保障要素法制建设;围绕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宜居环境、运行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逐步让标准嵌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区、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旧住房更新改造、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智慧物业建设、房屋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应急维修中心建设、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区财政结合实际,对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住宅电梯配备运行安全远程监测装置、消防设施检测及改造更新、停车设施挖潜改扩建等工作予以适度支持;优化财政资金保障结构,促进住宅小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引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探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财政支持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作用。

    (三)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健全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主任、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培训制度,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专业培训,完善业委会成员培训参训情况与任职挂钩机制;组织条线部门、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力量完善培训教材体系,健全培训师资库;注重发挥网络教学优势,扩大培训覆盖面。

    (四)强化考核评价监督

    完善区、街镇、居委会三级考核体系,继续将“美丽家园”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街镇年终绩效考核范围,街镇要切实做好对居委会相关工作的考核,加大对群众投诉处置工作的考核权重,加强对达标考核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重点向一线物业员工倾斜;将“美丽家园”建设纳入区、街镇重点任务督查范围,推动各级工作落实;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市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地区部门、专业单位“美丽家园”工作效能监察。

    (五)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开展“美丽家园”建设特色示范小区创建活动,以“美丽家园”建设带动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以先行示范带动普遍创新,以经验复制带动整体提升,及时总结、广泛宣传“美丽家园”创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创新的做法、经验及成效,大力表彰优秀,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关于调整松江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2.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

      动计划(2021-2023)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关于调整松江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

    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调整松江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具体成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王玮华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召 集 人:黄宝荣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李 荣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吕颖群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捷 团区委副书记(挂职)

          赵庆宇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许士东 区经委副主任

          夏晓勇 区建管委副主任

             区国资委副主任

          吴  青 区科委副主任

          赵学军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顾文 区交通委副主任

          黄志平 区机管局副局长

          曲传军 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守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俞 悦 区民政局副局长

          宋 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冯  雷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国强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赵 权 区体育局副局长

          薛文飞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徐 颖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陆 军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张锦忠 区水务局副局长

          尤军伟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沈兆国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解彦璋 区民防办副主任

          王一峰 区城运中心副主任

          徐少波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闫  晓 经开区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海萍 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欢红 方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琦 永丰街道党委副书记

          叶 飞 岳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萍萍 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宝孙 九里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庄文峰 车墩镇副镇长

          张华麟 洞泾镇副镇长

          张 娟 新桥镇党委副书记

          许 萍 九亭镇副镇长

          沈巧英 石湖荡镇副镇长

          卜春芳 新浜镇党委副书记

          许 毅 泖港镇副镇长

          张 微 叶榭镇副镇长

          张 周 泗泾镇副镇长

          俞克勤 佘山镇副镇长

          林佳妮 小昆山镇副镇长

    陈志伟 新城建设开发集团副总经理

          汤瑞忠 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晓艳 松江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松江电信局局长助理

          顾秋峰 松江移动公司总经理助理

    范俊捷 松江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冯 城 松江铁塔公司副总经理  

          沈 勇 松江供电公司营销副总经理

          陆瑞其 区水业公司副总经理

          张 勇 区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黄宝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徐颖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2

     

    松江区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工作任务分解表      (各街镇)

     

    序号

    主要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单位)

    (单位)

    1

    居民区层面做实基层约请制度,街镇职能部门加强专业支持,每月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2021-2023

    各街镇

    /

    2

    将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规范业委会日常运作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建立前端指导、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工作机制,预防化解业主自我管理矛盾问题。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政局

    3

    发挥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和区属部门专业指导作用,对市民群众反映客观、诉求合理的突出个案事项,100%完成处置。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4

    通过在业委会成立党支部、党的工作小组和派驻党建指导员、业委会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实现业委会中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100%覆盖。推动业委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2021-2023

    各街镇

    区委组织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政局

    5

    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实现100%兼任。

    2021-2023

    各街镇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6

    明确业委会党支部、党的工作小组、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完善日常议事监督和向居民区党组织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对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动议、决策的把关。

    2021-2023

    各街镇

    区委组织部

    7

    推动业委会依法成立、有序换届、规范运作。业委会组建率达到97%以上,及时换届启动率达到100%,运作规范率达到85%。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委组织部

    8

    鼓励支持具有社区工作、工程、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背景的业主参加业委会委员选举,通过合法程序进入业委会,增强业委会的履职服务能力。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9

    街镇层面搭建业委会沟通交流平台,支持业委会聘请执行秘书,协助日常运行和自我管理事务,全市各街镇实现业委会聘请执行秘书试点全覆盖。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0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协助开展业委会组建、换届、日常运作、物业纠纷调处、物业合同咨询、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等工作。

    2021-2023

    各街镇

    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1

    推动业委会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业委会会议决议、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业委会工作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2021-2023

    各街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群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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