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2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 引 号:SHSJ43-009001-20220526-61662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2〕59号
- 成文日期:2022-05-26
- 发布日期:2022-05-2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21号
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石志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各区支付奉贤区历年跨区处置建筑垃圾生态补偿费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松江区柘林塘建筑垃圾处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本市建设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17〕401号),本市实施建筑垃圾消纳跨区收费机制,即“建筑垃圾从导出区进入导入区存放处置的,每吨暂按30元标准收费,其中15元为临时处置场所收取处置费,15元为导出区向导入区支付的补偿费”。
我区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共有646251吨建筑垃圾跨区进入奉贤区柘林塘建筑垃圾应急消纳处置,垃圾处置费969.3765万元已支付,垃圾处置补偿费969.3765万元未支付,上述垃圾处置均为我区净达公司与奉贤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贤润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垃圾处置合同,处置的垃圾为新桥镇和佘山镇佘北大居垃圾,其中砖新河一号地块建筑垃圾152393.78吨、松东污水厂建设净地垃圾185505.84吨,两处合计337899.62吨为新桥镇垃圾。合同签订30元/吨处置费用,其中每吨15元的垃圾处置费506.8495万元已支付,每吨15元的补偿费506.8495万元尚未支付。其余的308350.83吨为佘山镇佘北大居垃圾堆场生态环境整治垃圾,合同中仅签订15元/吨的垃圾处置费用462.5262万元已支付,15元/吨的补偿费462.5262万元合同中未包含,所以也未支付。
二、补偿费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松江净达公司已支付2020年应支付的补偿费506.8495万元,但未支付2019年应支付的补偿费462.5262万元。经松江区绿化市容局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将佘山镇未支付的生态补偿费(462.5262万元)列入佘山大居相关项目。目前,佘山镇已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将于近期支付剩余的奉贤区柘林塘建筑垃圾补偿费用。下一步,松江区政府将督促佘山镇尽快结清相关费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姓名:董婕 联系电话:37735801
联系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 邮政编码:2016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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