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松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2月17日
松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残疾人群众高品质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松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 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松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残联的悉心指导下,紧密依靠各单位、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通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松江区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本区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69233.31万元(其中区残联预算资金投入31541.6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投入36663.78万元,市级资金投入1027.89万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58.33%。“十三五”期间,我区荣获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上海市残疾人之家等称号。
1.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根据“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围绕“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重点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医疗补助、一户多残和孤残生活补助、大龄无业劳动补贴,共投入补助资金20200.87万元,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区残疾人中有参加社会保障意愿的23557名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保障率达100%。2130人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2531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961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24051名残疾人和持有“阳光宝宝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为全区残疾人涉农经济组织购买生产灾害保险,累计投入购买保险共计1774.35万元
2.残疾人教育培训权利得到保障。“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了“阳光宝宝卡”、扶残助学,全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完善特教体系。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延伸,完成了全区17个街镇学前特教点的设点布局,在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设立特殊教育中职办学点。开展医教结合实验项目,出台《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通知》(沪松教〔2016〕22号)。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松江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松府办〔2018〕75号)。松江区用于学前特教点、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无障碍校园等项目建设经费逐年增加。特殊学生生均经费达8800元/年。特教人数从2016年287人增长到2020年387人。为支持残疾人提升学历层次,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残疾学生实施奖励,74名残疾人学员参加了上海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松江学习中心的学历教育,其中68名学员已经顺利毕业,获得高等教育学历。为满足残疾人提高综合素质的需求,先后举办社会工作者、手语、电脑、盲人按摩、心理咨询师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162期,共培训8411人次。此外,对805人次的残疾人进行创业培训和上门指导,其中71名残疾人通过网络获得收入。
3.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卓有成效。松江区残联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实、细、准、特、优”。在“十三五”的收关之年,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区残联与区就业促进中心紧密合作,成立了区残疾人阳光职业指导服务站,通过运用“飞行服务”及“云服务”模式,创新职业指导方式,为残疾人提供贴心服务,助推残疾人实现就业。每年开展就业援助月及春风行动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给予就业补贴,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通过举办公益性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探索网络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1030人次残疾人推荐就业上岗,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8名残疾人,集中就业291人,参与见习残疾人115名。“十三五”期间,449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100%;登记失业残疾人118名,登记失业率仅为2.3%。通过扶残涉农经济组织累计扶持农村残疾人1878人次,人均增收5952元/年。
4.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康复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建立健全了区、街镇、村居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区级康复服务中心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了15个“阳光心园”日间照料站和2所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落实“15分钟社区康复服务圈”全覆盖。优化完善了各项康复政策,规范了日常管理,使残疾人得到个性化的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为7994名残疾人提供了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56%;为21070人次残疾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为残疾人提供了351384人次康复训练和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有效率达到90%以上、社区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为2930名残疾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5%以上,使康复服务均衡同质,康复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5.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托养服务,积极推动机构集中托养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保障有需求的重残人员全部实现居家养护或机构养护,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率为100%。探索个性化养护服务内容,突出人性关怀。整合资源,形成了以托养机构为骨干、社区日间照料机构为主体、居家养护服务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全区享受机构托养残疾人192人,居家养护2198人。落实“三瘫一截”重残人员居家养护特需服务政策,对养护对象增加特需服务补贴,增加服务内容和时间,提高了托养服务水平。
6.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益丰富。将残疾人文化体育纳入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总体发展大局,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落实“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工作,成立了不同残疾类别的指导委员会(分会),加强对残疾人文体工作的指导,各村(居)委会均成立了残疾人读书小组。组队代表上海市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获戏曲组第二名。助力北京冬残奥会,组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在浙江余杭举办的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旱地冰壶比赛,获特奥组第二名。旱地冰壶听力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在浙江余杭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基层残疾人旱地冰壶比赛全国总决赛,夺得听力组第一名。选送残疾人运动员代表上海队参加全国残运会游泳比赛,获50米自由泳第二名、50米蝶泳第三名,两次打破残疾人50米自由泳全国纪录,并入选中国残疾人游泳集训队。组织承办松江区第六届运动会残疾人组赛事,376名残疾运动员报名参赛。举办三届“爱在上海”残健融合城市定向赛松江站活动。
7.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扎实有力。通过无障碍建设督导和法律援助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力度。为1300多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区内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区残联和区司法局等9家单位共同组建基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残疾人普法维权教育,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聚焦“助残一件事”,残疾人事务办理更加便捷。25项市级助残服务事项、46项区级助残公共服务内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25项残联业务下沉到17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平台,19项业务下沉区级残疾人事务受理点。在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配置了手语翻译系统,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手语翻译音频视频服务。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手语视频服务赋能基层工作,首批48家基层服务窗口实现全覆盖,帮助残疾人更加准确、高效地办理各类事务。
8.残疾人事业组织保障基础夯实。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健全,人员、场地、工作内容实现“三落实”。加强区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出台了《松江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制度》,完善专门协会工作例会制度、财务制度,突出专门协会职能,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教育管理,定期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助残服务水平。
9.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和谐。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理解、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为残疾人工作发展提供了优良条件。2016年以来,依托松江一报两台和门户网站等媒体,以专栏、专题、征文等形式共刊登、播出680多篇稿件。松江电视台《松视新闻》周末手语栏目创办至今已播出500多期。
10.社会化项目稳步推进。成立助残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助残服务项目的立项、评审、采购、督查、评估、验收等进行规范,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江区残联社会化工作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管理部门、购买主体、招标流程,坚持以“政府购买服务、助残组织实施、独立运作项目、强化日常监督、集体验收把关”的运作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项目设置进一步优化,将残疾人康复、就业、文化体育服务、普法维权等项目纳入社会化管理,推进本区残疾人工作向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每年平均推出助残项目20个左右,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二)面临形势
在肯定“十三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无法完全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残疾人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农村重残无业人员和一户多残家庭等最困难群体,对抗疾病灾难的能力仍很脆弱,生存发展能力有待继续提升。
2.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不仅残疾人各类个性化服务需求尚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残疾人融入社区的能力仍然有限,和健全人尚无法真正实现无障碍交流。残疾人“提高自我、融入社区、参与社会”的积极性还需要增强。
3.残疾人事业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资源尚未充分调动和整合,尤其是社会化助残服务的理念还很薄弱。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和真正智慧助残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十四五”时期是残疾人与全区人民同步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时期,应当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开拓思路,大胆实践,努力创新,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松江区“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的要求,聚焦薄弱环节、关注困难残疾人,扩大服务供给,优化社会环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让残疾人享有更好的民生保障和发展机会,让城市更有温度。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要充分借势借力,运用大数据手段,探索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不断提升,跨区域公共服务政策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便利化程度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保障水平逐步提升,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涵盖残疾人服务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整合科技助残资源,促进科技助残成果转化,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弱有众扶。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又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坚持助人自助。
2.保障基本,适度提标。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3.科技赋能,精准施策。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着眼于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借助科技,精确而多样化满足残疾人要求。
4.制度先行,依法治理。坚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靠实践,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
5.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
1.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不断拓展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确保实现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完善残疾人分类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对困难残疾人群体实现兜底保障,残疾人社会福利有效供给不断增加,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一体化发展。残疾人教育支持体系、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残疾人学历教育的需求得到满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就业渠道不断拓展,就业质量和层次明显提升,创业环境逐渐完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高于75%以上,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增速不低于国家目标值。
3.创新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创新康复服务供给模式,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残疾人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需求。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有效率达到98%以上。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努力推动卫生医疗康复体系建设,形成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主体,康复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辅,根据残疾人的功能受损情况实现流畅转诊,保证残疾人康复治疗的高质量。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98%,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大于95%。
4.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养服务,积极探索三种养护模式的合理流转,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社会化的托养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5.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精神需求。组织开展更加丰富的残疾人文化和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个性化、专业化的文化、体育供给,残疾人群众文体活动的覆盖面和普及率不断提高。街镇残疾人体育健身点覆盖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在全区试点成立3-5个残疾人文化服务实验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6.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无障碍环境设施更加完备,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实施无障碍设计的比例达100%全覆盖。各街镇社区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定期为社区残疾人播放无障碍电影。推进信息化无障碍,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在线手语视频服务”。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信息无障碍改造率达60%以上。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援助,畅通残疾人诉求通道,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做到应助尽助。
7.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参与程度更高。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残疾人工作创新,向社会力量购买助残服务、加大扶持力度,拓宽供需对接渠道,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类别化、专业化服务需求。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专业化社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取得新进展,全社会共同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强化。
三、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级及本区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覆盖率不低于95%,积极推进“阳光之家”规范管理,强化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适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标准。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在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同时,解决好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主要措施
1.完善残疾人精准社会救助。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的精准救助力度,开展精准化帮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彩色量表精准地评估残疾人的困难程度,精准定位需要帮扶的对象,清晰地记录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每次帮扶轨迹。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力度,提高重残无业、低保、低收入残疾人的困难生活补贴标准。不断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
2.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进一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基本政策,鼓励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参保。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推进工作落实。落实残疾人人身意外阳光保险,补充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
3.推进“阳光之家”规范管理。以“星级评定”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阳光之家”规范管理水平。秉持“完善管理、探索发展”的原则,通过市级评定,整合社会资源,聚焦“阳光之家”学员,积极探索“阳光之家”长效发展的途径,注重其内涵建设,运用规范管理来实现“阳光之家”的长足健康稳定发展。
(二)教育培训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与特殊职业教育,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政策,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采取“一人一案”方式完善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制度,确保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大于75%。教育部门进一步支持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类普通学校接纳残疾学生,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对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贴,资助完成学业。
2.不断推进残疾人终身教育。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服务,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教育,支持残疾人提升学历层次。合理规划义务教育、高层次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本区中职特教工作给予支持,促进普通中等职业教育与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机衔接,探索搭建见习平台助推学生就业。依托上海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松江学习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推进残疾人终身教育,助力残疾人中高层次就业。持续发挥区域优势,加强与“松江大学城”各院校合作,开展智力助残服务残疾人教育工作。
3.做好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以就业为导向,结合时代发展、残疾人个体需求落实残疾人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因地制宜大力支持开展针对残疾人的订单式培训、居家就业培训、农村农业培训。培育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储备各类职业技能人才,做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以赛促训,以训促就业,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
(三)就业
主要任务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完善就业帮扶政策,稳定就业规模,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继续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进一步支持残疾人通过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实现灵活自主就业,继续落实农村残疾人帮扶工作力度,促进农村残疾人劳动增收,改善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上海市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做好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及集中就业安置、申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安置本市残疾人单位发放岗位补贴,对于吸纳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扶持政策。不断推动国家机关残疾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
2.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服务。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力协作,借助残疾人阳光职业指导服务站平台,加强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援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江区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帮助残疾人通过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实现灵活自主就业。鼓励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推动居家就业。
3.持续帮扶农村残疾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困难残疾人劳动增收帮扶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农村地区残疾人的扶持力度,通过扶残涉农经济组织,帮助残疾人就近开展劳动,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改善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为残疾人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帮扶的造血功能,促进增产增收。不断加强扶残涉农经济组织日常管理,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确保规范化长效发展。
(四)康复
主要任务
创新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合理地布局康复服务资源,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使康复服务均衡同质,康复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继续增加残疾人康复经费,适度提高康复训练补贴标准,加强残疾预防,实现康复服务供给多元化。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促进残疾预防、康复服务、健康促进一体化进程,满足残疾人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有效率不低于98%,人均康复经费稳步提高。完善残疾预防的防控体系,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残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主要措施
1.切实发挥公共卫生服务对残疾人健康的保障作用。建立促进康复工作整体推进的导向性考核机制,做实做深做细康复服务,扩围提质增效,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服务“应签尽签”,创新残疾人“送康复上门”服务内容,并探索相应服务机制;探索针对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医疗护理的工作机制。以“工作前移、服务下沉、管理常态”为工作理念,强化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以及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加强对街镇残疾人社区康复“两个中心”的指导与考核。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对“阳光宝宝家长学校”日常康复工作的指导,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家庭之间的日常互动。研究制定“希望之家”服务运行机制,深化脊髓损伤者机构康复与社区康复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涵,帮助伤友积极向上地开展职业训练,促进其就业。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98%。
2.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服务,加强辅助器具服务能力建设,重点突出辅助器具服务专业化水平,为区域内有需求的功能障碍者提供评估、适配、租赁、维修、购买等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大于95%。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3.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普及残疾预防知识。以社区为基础,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培训,实施预防接种、妇幼卫生、环境卫生、慢性病防治、社区康复等计划,推动残疾预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广泛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组织“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残疾预防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搜集、监测和研究,探索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及时为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办理遗传性耳聋致病基因检测手续。适时开展其他检测服务工作。重点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建设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室,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五)养护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托养服务,积极推动机构集中托养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保障有需求的重残人员全部实现居家养护或机构养护。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养服务,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社会化的托养服务体系。
主要措施
1.探索个性化养护服务内容,突出人性关怀。充分立足每一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建立残疾人信息数据库,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集中民智、民力,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关注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全面完善生活照料、安全保护、精神慰藉等养护服务内容。
2.推进专业化服务建设,突出规范、公平。严格实施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补贴标准,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集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继续推进居家养护为托底、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的残疾人养护工作。
3.鼓励社会参与养护服务,突出方式灵活性。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针对各种类型的残疾人建设特殊需求的养护机构,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社会团体或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指导、资助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六)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将残疾人文化体育纳入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总体发展大局,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扩大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覆盖面和参与率,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的比例占持证残疾人的65%以上,经常参与读书活动的残疾人占持证残疾人的15%以上,推动残疾人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加强“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个性化文化服务。深入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振兴竞技体育,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中残联、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和松江区《关于加强本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发挥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残疾人特色文体活动,扩大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覆盖面和参与率。
2.推进残疾人文化品牌建设,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区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团队专业化建设,大力扶持“文化精品”项目,积极推进各街镇特色文化体育工作,努力打造残疾人精品艺术。与街镇和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文体培训、展示一体化。加大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特教学校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发现和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为发展本区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夯实基础。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深化发展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以文化促进就业。
3.加强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阅览角的建设和社区有声读物配送工作,落实“无障碍电影”专项工作,推进街镇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向社区普及。广泛开展“残疾人艺术节”“残疾人文化周”“世界读书日”等各类文化活动,精心组织创办残疾人文艺汇演。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推广“阳光云阅读”,激发和培养残疾人的阅读兴趣,促进“读书有益”理念的传播。
4.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加强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公众参与性和社会融合性,深入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有效利用区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资源,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和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培养更多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每街镇体育健身指导员不少于12人。发挥各级残疾人社区体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加强街镇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点建设,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与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确保各类残疾人更广泛地参与社会体育运动,积极展示残疾人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运动风采,实现体育促进康复。
5.完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建设,加大特奥运动开展力度。深化运动员选拔训练管理机制建设,依托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培育选拔更多优秀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参加各级残疾人竞技体育赛事。指导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特奥日”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特奥工作的长效机制。
6.探索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新模式,广泛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各类线上残疾人文化活动,打造“云间阳光”残疾人文化品牌。创编适合残疾人开展的健身拳操等,推广趣味居家体育活动。
(七)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以“全方位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目标,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大残疾人家居生活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公共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实施无障碍设计的比例达到100%全覆盖,推进公共服务网站无障碍,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实现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出行无障碍、信息无障碍。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本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加强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督导。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肢体一、二级提高型实现按需改造,普通型改造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针对低保、低收入、一户多残和重度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范围和力度。完善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社区读书角的建设。
2.加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更加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广应用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信息无障碍改造率达60%以上。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文字提示、手语、视觉引导等无障碍服务,定期开办相关行业手语培训班。
3.积极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配合市相关部门在信息无障碍法规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作用。开展信息无障碍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的交流与研发,协同组织试点等工作。
(八)维权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救助,畅通残疾人诉求通道,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尊重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坚持残联主导、社会机构参与的模式,创新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形成政府、残联、社会组织协同推进的残疾人维权格局。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协商机制,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研究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充分保障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完善本区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各街镇,逐步形成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救助”为一体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本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的业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鼓励社会组织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3.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依法维权、全社会主动维权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部门普法规划,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事业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继续加强残疾人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引导、帮助残疾人依法、有序表达在生活、工作等相关领域的利益诉求,打造“阳光信访”,不断提升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组织、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对各级残疾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科学管理,研究探索残疾人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创新模式;加快培养残疾人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加强职业素养和廉政教育;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提升助残志愿活动的专业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对各级残疾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三阳”机构、街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社等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三阳”机构服务升级。街镇(乡)、居(村)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大于95%。
2.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及村(居)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协会在参与残疾人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协会开展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3.加快残疾人事业队伍的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加入残疾人事业,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待遇,健全选拔、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激励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者专业培训工作,鼓励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等方式,取得相应层次的职业指导及社会工作等执业资格,提升专项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阳光行动”。积极动员专业人员、白领、大中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助残志愿者队伍中。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助残服务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推动助残志愿活动经常化、专业化开展。
(十)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的残疾人事业信息化保障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信息无障碍技术、可穿戴设备的应用,不断提升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生活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环境,加强规范、制度、人才队伍和安全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区残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基础网络的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
2.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智慧管理。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强化区残联全程无纸化办公以及视频会议系统的使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对市残联数据中心的应用,全面提高本区残疾人事业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能力,满足本区残疾人信息化工作个性化需求。落实街镇残联本级系统维护和数据更新,强化与市残联的数据共享以及各级部门的信息共享。
3.推进智慧服务,落实惠及残疾人发展要求。根据市残联的统一部署,探索智能化残疾人证的应用。探索智能化移动终端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维权、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形成智慧服务协同发展新模式。推进“一网通办”助残服务事项“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更可持续”改革,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推动残联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打造全程“不见面”的“指尖办、随身办”在线政务服务,使各项助残服务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助残一件事”残疾人个人一次性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100%。
(十一)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进一步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助残活动,发掘、树立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典型,宣传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倡导宣传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
主要措施
1.完善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网络。在巩固与传统媒体合作的基础上,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的传播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格局。办好松江电视台、松江报专栏工作和《松视新闻》手语节目。建立健全松江区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残疾人新闻宣传骨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发挥网络、移动APP软件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打造宣传品牌。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残疾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真正融入社会,成为社会大家庭的成员。动员各类公共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发掘、树立和宣传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推出系列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作品。
3.积极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等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标纳入街镇和村(居)委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各项特色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和“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4.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大力培育“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
(十二)社会化服务
主要任务
要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增加残疾人服务的供给,着力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市场基础配置作用,不断培育和壮大各类社会化助残的组织。每万名残疾人拥有助残服务机构数量8个。
主要措施
1.优化助残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级。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文化体育、普法维权等项目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会服务的种类。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2.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和扶持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的助残社会组织,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引进和培育,建立稳定的社会助残组织或品牌。
(十三)国内交流与合作
主要任务
加强与国内残疾人组织、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合作水平,增强与各地残疾人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借鉴国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展示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促进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考察活动。定期与兄弟省市、区县残疾人组织、机构的交流,考察国内残疾人事业发展先进地区,借鉴国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增进与各地残疾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2.加强与各类组织的合作关系。加强与各类残疾人相关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相关论坛、会议、研讨,组织承办市级或全国性的残疾人相关活动,展示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
3.做好云南、西藏等地的对口支援工作。在松江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的互助合作,进一步拓展帮扶渠道、创新帮扶模式。
附件:“十四五”期间松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十四五”期间松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指标值 |
指标特征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收入增速 |
不低于国家目标值 |
预期 |
2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 |
3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
预期 |
4 |
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人) |
不低于国家任务数 |
约束 |
5 |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
≥98% |
约束 |
6 |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 |
≥95% |
约束 |
7 |
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覆盖率 |
≥95% |
约束 |
8 |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 |
≥75% |
预期 |
9 |
街镇(乡)、居(村)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 |
≥95% |
约束 |
10 |
每万名残疾人拥有助残服务机构数量(个) |
8 |
预期 |
11 |
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信息无障碍改造率 |
≥60% |
预期 |
12 |
参与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的比例 |
≥65% |
预期 |
13 |
“助残一件事”残疾人个人一次性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 |
100% |
预期 |
注:约束性指标体现政府的底线责任,预期性指标体现政府的导向要求。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群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