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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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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2031723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2〕43号
  • 成文日期:2022-03-12
  • 发布日期:2022-03-1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违法用地

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松江区2022年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12

 

 

 

松江区2022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执2021258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执202228号)要求,在松江区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整体转型背景下,为稳妥推进2022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严控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的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建设松江“一高地、三生态”科学定位,秉持新发展理念,改革辟路、踔厉奋发、唯实唯干,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作为松江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高品质建设人民向往的松江新城全面发力、高水平法治松江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坚决打击和拆除新增违法用地项目,坚决遏制和消除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行为,持续抓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严格“四条控制线”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全力筑牢粮食生产安全底线,确保社会发展和粮食稳定“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二、整治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为该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对标对表年度目标、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整治举措、周密制定整治计划,确保自然资源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健全松江区自然资源管理新常态。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违法用地清查核定的不符合规划的产业类项目:我区违法用地清查工作中核定的不符合规划的产业类项目434件、2362.33亩。

(二)2015-2020年两轮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剩余项目:涉及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26件、65.4亩。

(三)督察违法项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项目6件、325.4亩。

(四)临时用地违法项目:2018年1月1日前审批,超批准期、超复垦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临时用地项目5件、29.94亩。

(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另案处理项目:因实际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在2013年以前等原因移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单的项目8件、52.60亩。

(六)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违法项目: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排摸确定的违法项目1件、0.15亩,并持续重点排查区域范围内化工类违法项目。

(七)违法用地清查核定的其他无法完善手续的项目:包括不符合规划、经研判无法完善相关手续的市政类、公共服务类、住宅类项目,以及符合规划,但因不符合产业导向等因素不符合手续补办条件的产业类项目。

(八)新增违法用地:卫片“全面查”(部市两级卫片执法检查、耕地卫片监督、国土变更调查等)、清单“重点查”(市政重大工程、临时用地等清单式执法巡查)、属地“责任查”(日常动态巡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以及以往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未整改消除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须严格按照区委、区府“零容忍”和“零增长”总体要求,依法从严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区规划资源局须充分履行牵头单位职责,采取最严厉督导措施,加大通报督促、约谈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工作时限

2022年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是“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3)”关键之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打好消除存量违法的攻坚战、遏制新增违法的阵地战、严守耕地红线的保卫战,全面落实违法用地整改消除和自然资源监管职责,用最严的姿态快行动、最高的要求见实效,确保年度整改消除比例累计达到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总量的80%以上,力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完成整治任务。具体整治时限和验收标准如下:

3月22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在对区域内整治项目广泛开展调研和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依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制定2022年度整治任务清单,制定详实举措,细化整治方案,于3月22日前将2022年度区域内违法用地整治清单报区规划资源局备案。

3月22日至9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充分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积极联合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对违法用地的整治,每月按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要充分运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和法律法规政策,全力推进年度违法用地整治顺利完成。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要依法移送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办。

6月中旬、10月中旬,区级检查部门适时将开展实地督导跟踪。

9月30日至11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必须确保年度整治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严防“死灰复燃”、严禁弄虚作假。对已销项的项目做好建筑拆除后的场地复耕复绿,加强整治项目的后续利用,避免闲置、抛荒和资源的浪费。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领导组验收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

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新三年行动是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2022年度违法用地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使命艰巨性、任务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整治行动的开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属地化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对2022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涉及的项目予以全面、客观、细致的摸底,掌握实情、列出清单、制定计划、开展整治,确保完成年度重点整治对象的消除工作。

(二)强化措施,坚决整改

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原则上采用“以拆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置。其中规划用途为农用地的,必须恢复种植;新增违法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的,必须完成土地复垦复耕。违法用地项目已经或者将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或者危及粮食生产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可依法采取代履行的方式强制执行。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项目,在符合2035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报请区领导小组同意的,可以依法行政处罚后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区规划资源局作为用地审批部门,应积极对属地政府的用地办理予以指导和配合工作。

(三)压实责任、综合治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和措施,有效推动违法用地落实整改。一是结合“高品质建设人民向往的松江新城”整体工作要求,切实巩固和发展松江区自然资源生态建设成果。二是结合上海市乡村振兴规划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乡村用地监管和违法用地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以下突出违法类型: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四)严格整治、严肃追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和目标,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整,将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有关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措施。对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消除比例累计未达到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总量的80%以上,将在街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坚持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落实“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做好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与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相互衔接,对涉及违纪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出租土地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依法整治

区规划资源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注重政策宣传,要在网络平台设立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宣传专栏,公开违法用地及其处置情况,提高群众对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意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视频控、网上管”的综合自然资源监管体系,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作风。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依法用地管地的法制意识,塑造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氛围,要将区域内好做法、好经验定期总结汇报,有效推进松江区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要坚守“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用科学、顶真、严格的态度全力推进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松江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交出人民满意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新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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