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编制背景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2021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目录编制内容
《目录》共纳入6项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松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将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纳入目录。
二是谋划松江教育新未来,打响“松江教育”品牌,提升松江教育品质,迈向教育强区目标,制定松江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是明确松江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和管理项目,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松江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四是进一步补短板,强基层,提能级,持续完善松江卫生健康资源布局,提升健康品质,深化健康内涵,促进健康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松江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纳入目录。
五是积极应对就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启动区就业创业新政制定工作,实现新老政策的无缝衔接,出台松江区就业创业新政。
六是配置交通设施资源,进行交通组织,在高快速路体系、地区路网、轨道支撑和公交配置等方面加强枢纽的集疏运体系建设,制定松江枢纽集疏运系统规划。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各街镇、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文件:《2021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