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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健康松江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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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19〕406号
    • 成文日期:2019-12-31
    • 发布日期:2019-12-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进健康松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11月22日第9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31日

     

    关于推进健康松江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建设健康松江,根据《“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松江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松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公平持续改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最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康素养行动,实施居民健康素养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倡导健康文化。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站点健康教育设施建设,构建全域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覆盖全区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开展“健康中国行”、“中医中药中国行”、“市民健康科普活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新渠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完善健康资讯传播网络,推出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健康科普和“健康松江”建设示范案例、传播品牌。建立全社会参与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参与机制、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医务人员、媒体在健康科普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纳入家庭医生健康服务基本内容,继续向本区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

    到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形成1-2个健康科普区域品牌,3万人以上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1个以上专(兼)用健康教育室,社区健康教育机制基本健全。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形成1个以上健康科普市级品牌,6万人以上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区级机关工作党委。责任部门:区新闻办、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机管局、区红十字会、区残联)

    (二)合理膳食行动

    制定实施居民营养计划。持续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市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完善临床营养体系,加强营养专科门诊和住院病人营养会诊与查房。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推动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

    到2022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基础下降10%或保持在7.5克以下,中小学生含糖饮料经常饮用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20%;到2030年,成人超重、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三)全民健身行动

    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推广体育健身项目。推进“体医结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实施社区主动健康计划,完善市民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促进体育生活化。建设一批重大体育设施。加强“体绿结合”,在公园、绿地、林带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办好市民运动会、城市业余联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和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等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

    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6%和96.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左右和46%。(牵头部门:区体育局。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四)控烟行动

    贯彻落实控烟法律法规,完善控烟综合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控烟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无烟商圈、无烟老年活动室、无烟街区(市场)等无烟示范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

    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吸烟率分别下降到20%以下和18%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区交通委、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建设区级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健全“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提高主动就医意识。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巩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成果。

    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区残联、区总工会)

    (六)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妇幼健康。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持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建成1个综合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立儿童脑瘫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建设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完善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建立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或地区水平。(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2.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构建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模式,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有机融合。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生命教育课程,开发健康教育实务课程和教案,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意识并促进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习惯。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与发展模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

    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到1个百分点以上。(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全区有1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实施在职人群健康知识培训制度,稳步提升健康素养。建立G60健康单位联盟,探索多元企业健康治理机制。加强企业健康文化建设,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评选“健康员工”,树立健康典型。

    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妇联、区国资委)

    4.加强老年健康。以需求为导向,建设全覆盖、整合型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的有序衔接,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善老年健身设施条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和相关制度,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障制度。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

    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总工会、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委组织部、区退役军人局、区红十字会)

    5.强化残疾预防与康复。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推进社区康复,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实施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

    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持续完善。(责任部门: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6.深化健康扶贫。建立完善重大疾病帮扶机制,继续实施特殊病种医疗补贴制度,减少因病致贫。整合松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对口健康扶贫措施,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改善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

    到2022年和2030年,受援地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残联)

    (七)慢性病防治行动

    1.强化心脑血管病防治。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检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相关服务,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规范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救治能力建设,动态更新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稳定在160/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2.强化癌症防治。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优化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策略。推动胃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社区筛查试点和评估;依托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到2022年和2030年,常见癌症诊断时早期比例分别不低于32%和4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3.强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遴选慢阻肺筛查适宜技术,建立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流程与规范。加强慢阻肺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稳定在6.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4.强化糖尿病防治。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诊治中心建设。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加强糖尿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强化社区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糖尿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

    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2%和9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区体育局)

    5.强化慢性病健康综合管理。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依托“上海健康云”平台,完善预防、治疗、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加强慢性病风险综合评估与管理,建立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点慢性病风险多因素综合评估方法。建设慢性病风险多来源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推进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健康骨骼行动,构建“医防融合”的骨健康综合管理服务模式。完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应用,实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服务管理。

    到2022年和2030年,慢性病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残联)

    (八)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救治能力。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建立松江区公共卫生生物样本库。完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强化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建设应用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监测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维持高水平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疫苗接种知识公众科普宣传。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社区规范管理。加强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症、黄热病、寨卡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人感染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和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到2022年和203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教育局)

    (九)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维护城市安全。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区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提升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广公共卫生适宜技术下社区。推进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开展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医院建设。推进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能化监管。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和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质控平台。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

    到2022年和2030年,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和服务能级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

    (十)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形成较完备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布局和临床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和技术梯度支持,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效应,优化提升区级医院服务能级。区中心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做实家庭医生制度,建立完善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推进社会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

    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十一)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

    依托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融合各方资源,构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六个一”:一张社区健康服务清单,一个人人拥有的居民健康账户,一套多层次社区健康宣教体系,一套多元参与的供给机制,一个统一的社区健康智慧平台,一套社区健康评估监测机制。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服务职能的平台、全科医生执业平台、市场资源整合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一轮标准化建设,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社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延伸功能社区医疗健康服务,畅通居民自我健康检测与获得健康指导渠道。全面推广安宁疗护服务。

    到2022年和203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红十字会)

    (十二)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

    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医药资源均衡布局。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医内涵建设,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和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疗水平。大力发展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下社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方塔中医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内涵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打造智慧中医。

    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三)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推进住院费用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优化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目录。落实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由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的落实完善。稳步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

    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牵头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

    (十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研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综合治理。推进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

    到2022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76.5%以上和80%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教育局、区经委、区财政局、区残联、相关街镇(经开区)政府、各健促委成员单位)

    (十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

    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50条”落地,根据全市“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在G60科创走廊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培育社会办医品牌。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科技、体育、文化等融合发展,鼓励医疗健康服务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化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合作,开发一批中医药特色医疗养生旅游产品。发展健康金融,支持商业健康保险。

    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6%和7.5%以上。(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镇(经开区)政府)

    (十六)推进健康信息化行动

    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并更好服务社会。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施健康医疗数据统一归口和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管理决策、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实现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满足个性化、精准化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开展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平台的示范性研究。推进“互联网+”模式下的个性化健康惠民便捷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卫监”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到2022年和2030年,市民对健康信息化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医保局)

    (十七)深化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

    按照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推进松江区作为上海市辐射长三角地区重要承载区建设,加强长三角地区健康服务联动和交流,促进医疗服务均质发展。发挥G60科创走廊品牌优势,深化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打造松江健康服务品牌。

    到2022年和2030年,长三角医疗、公共卫生、急救、中医药服务等领域一体化持续加强。(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创发展办)

    (十八)积极参与健康国际化行动

    按照《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围绕国家打造“健康丝绸之路”部署,配合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国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市国际交流项目,提升松江健康服务业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水平。

    到2022年和2030年,松江参与健康国际项目持续提升。(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经委、区科创发展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健康松江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松江行动,把健康松江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协调推进健康松江行动,具体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动实施具体项目。各镇、街道、经开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方案。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松江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社会动员

    加强健康松江行动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松江、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松江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立有效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多渠道参与健康松江建设。

    (三)加强监测评估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行动实施进度和效果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机制。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目标的实现。对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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