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松江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
一、概 述
2015年,松江区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8号)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松府办〔2015〕48号)的要求,聚焦民生、热点,本着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有力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不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一)优化机制,夯实基础,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1.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镇(街道)、委办局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在全区范围建立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层级领导体系和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
为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公开责任,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本区工作实际,结合效能和便民原则,拟定了《推进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下发。同时,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还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规范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松江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加强指导监督,夯实基层基础。
举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了各街镇、委办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凝聚力。
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政务公开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督查,经综合评估,形成了2015年度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结果。
3.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办理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松江区在区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各责任部门也各自设立了接待窗口,并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区法院、区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围绕民生,聚焦热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全区“三本”预算的公开内容,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地区细化公开;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15年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全区67家一级预算单位(包括下属259家二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实现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2.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区新闻办积极整合区内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社会舆情的引导。《松江报》和松江区广播电视台作为区内两家主流传统媒体,主动对接政府各部门工作,全年发布政府各项会议、活动、政策信息300多条次。“上海松江发布”政务微博平台,日均发布信息20多条次,解读区政府政策信息,同时将每日收集到的市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转发给各部门进行回应。松江新闻网、《松江报》和松江区广播电视台的微博、微信账号做到网上信息的协同联动发布。7月份,区新闻办还推出了“松江时空”移动客户端。
(三)优化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1.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了体现政府门户网站便民的宗旨,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的风格,松江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完成了整体调整与更新。新版页面集中体现四个方面特点:页面展现更加简洁,栏目内容更加丰富,信息查询更加便捷、维护更新更加及时。
2.完善公开渠道建设。在15个镇(街道)的30个公共场所安装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设备,目前该项目的机器设备已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3.政府信息公开便民举措。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纸质公文查询中心已正式启用,方便市民查阅行政机关制发的纸质公文,同时,通过信息公开一点通设备查找电子公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松江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底,本区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公文类信息26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现就松江区主动公开内容分类的情况作逐一说明:
1.发布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江区卫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松江区优秀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松江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的通知》等28条。
2.公开关系社会民生的监管信息。安全生产方面,利用“松江安监”新浪微博、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在全区范围内发送安全生产警示短信,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松江报》上开设专版,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宜。收到相关咨询电话2100余次,其中涉及举报投诉电话130余次,均认真进行了登记和处理。
环境保护方面,编印《公众防护PM2.5科普宣传册》、《辐射安全知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手册,并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发送到市民手中。重点开展对污染企业清拆整治工作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松江报》上刊登报导。在松江城区设立了6处电子显示屏,适时反映所在路段的噪声监测情况及全区的环境质量。通过网站、App、“松江环保”微博、“松江环保”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督促监管区域内6个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对重要污染指标信息实时公开;7家污水处理厂定期开展委托监测,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监测信息。
3.推进重大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开。区建管委受理屏蔽信息的公共资金施工项目共105个,已完成开标95个项目,已完成评标77个项目。从已完成评标的77个项目中分析,77个项目有37家不同的企业中标,改变了之前中标单位相对集中现象。
4.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松江区“三本”预算的公开内容,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地区细化公开;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松江区67家一级预算单位(包括下属259家二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实现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开了23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开分配金额0.77亿元;19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公开分配金额1.52亿元;27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分配金额5.21亿元。全面推进各镇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级模式“同框架、同口径、同格式”予以公开。同时,各街镇继续做好街镇月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以及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在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时,街镇重点公开了有关政策、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形式,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
5.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规范。在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采购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重点推进采购合同公开,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6.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市编办、市审改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区县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的通知》(沪编〔2015〕7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在各单位的全力配合下,目前松江区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45个区级行政机关中,34家单位完成并上报了清理工作相关材料;8家单位经梳理认为自身行政职能中不包含《通知》清理内容;申请不参与本次清理工作;3家单位(信访办、保密办、编办)的行政权力及责任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组织清理;15个街镇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并上报。
7.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依托松江民政信息网、上海社会组织网、《东方城乡报》等平台,主动公开福利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主动公开重大政策执行的情况及上海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推进教育督导专网建设,系统公开教育督导信息和教育执法信息。利用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开辟“松江卫生计生”、“沪松卫团”政务微博发布热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大厅内通过展板、张贴画和大屏幕等向居民公开便民服务信息和医疗收费等信息。设立区卫计委公开办和卫生监督所两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并由专职人员负责。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审批制度建设,目前涉及9项审批事项的四本册子初稿正待审核,其中区县初审4项:外省市职工(家属)进沪审批(初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职工);国内人才引进审批(初审)(事业、企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初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初审)。区县审批5项:核发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含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
8.公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情况。区国资委对信息公开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并与13家国有企业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机制无缝衔接。对网站进行了改版,使社会公众能进一步关注和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大局中来。全年共公开发布信息1086条,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646475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2%。
加大对社会团体、社会福利企业、公墓设立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依托松江民政信息网、上海社会组织网、《东方城乡报》等平台,主动公开福利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对区内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出栏目要求,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对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整体改版,突出了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更加亲民化。
2.政府公报。全年共发政府公报4期,公众可以通过档案局、图书馆等公共服务点免费获取。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3.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通过“上海松江发布”等政务微博与网民互动,积极探索更及时、快捷的信息发布模式。推出“掌上公交”App,开启松江公交智能化模式。制作了松江旅游手机导览App软件和二维识别码并上线运行,整合了松江旅游资源,达到了以新渠道开展松江旅游目的地城市宣传的效果。
4.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除了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常设公共查阅点外,增设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电子查询受理点,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依申请公开总量达到历史新高,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达到3384件。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复议数也出现大幅增长,复议总数为393件。行政诉讼9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全区共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93件,被纠错数为1件。
发生针对全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90件,被纠错数5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全区共接受市民咨询1537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5151次。松江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5013次。其中按点击率由高到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部门街镇信息公开、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各部门财政预决算。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重点领域的公开程度与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等。
2016年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准备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当年度信息公开要点中明确的各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对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注重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3.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逐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利用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督促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 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564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28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28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3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208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3163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49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234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1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5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46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96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3396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80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686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630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3389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3362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27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338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1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12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4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4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6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1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7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22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37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5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7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393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39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1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1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9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82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5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3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34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7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7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55.4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6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