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松江区叶榭镇
世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叶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世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叶府〔2021〕22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松江区叶榭镇世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四至界线。新成立的世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为:东至求仁路-叶校路,南至叶权路-张星河-东风港,西至叶旺路-沈海高速,北至叶政路。
同时,调整世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四至范围。调整后的世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为:东至车亭公路,南至叶政路,西至叶旺路,北至叶新公路。
二、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要合理规划和布置已落的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等公建配套,要切实用于为社区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上,不可挪作他用。进一步完善“好邻居”社区服务体系,优化提升社区服务站功能,丰富社区服务内容。
三、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叶榭镇负责落实,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社区服务和组织自治工作。
四、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根据松江区社区工作者额度核定和管理的意见,按照居民区规模,核定调整相关社区工作者额度,世源居民区配置6个社区工作者额度,调整后的世强居民区配置12个社区工作者额度。
五、关于社区建设工作。要指导居民委员会及时做好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申领工作。要不断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结合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制度,加强民主协商,切实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