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松江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政府办公室,电话:021-37735890,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编:201620。
一、概 述
2017年,松江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1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挑战,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更好服务松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由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同时,充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松江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沪松府〔2017〕205号),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完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列入分工,充实工作人员,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五公开”为导向,两次改版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新梳理主动公开目录,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这一时间维度,做细“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两块民生关切。着重优化重点领域栏目设置,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行政许可处罚“双公示”、政策图文解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务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物价监测、供水水质、美丽乡村建设等板块,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在“松江微门户”客户端和“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分别上线政务公开专栏,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三)完善制度设计,注重解读回应
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制定《松江区2017年度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沪松府办〔2017〕89号),考核方案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工作、抓实工作落实”为导向,在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上,更加注重细化和量化,分为4大基础项和1个加分项,细分28个子项,主要侧重建立健全公文发布机制、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专栏日常维护、鼓励制作多媒体形式的政策解读、鼓励进行政务公开标准化探索、严守依申请底线等工作。
制定并发布《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沪松府办〔2017〕78号)、《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沪松府办〔2017〕79号),通过前置审核流程,严把公开属性认定关。一方面督促公文起草部门,同步考虑公开属性和发布要求,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规范,做到同步起草、同步解读。探索建立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四)加强培训力度,夯实基础工作
全年开展全区工作培训会议2次,区政府办公室提前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课程和内容,邀请政务公开、行政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列入“2017年度松江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同时,探索开展“政务公开理念入基层”系列培训,系列培训讲座面向全区各委办局、各街镇全体工作人员,共举办28场次,历时6个月,参训人员2300余人。邀请政务公开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到基层各单位开展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理论与实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体情况和相关实例剖析等内容。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研究分析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发现的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区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万条,较去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66条,同比上升26.7%。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45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37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90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28条。
全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一个目标、三大举措”,“唯实唯干、克难奋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公开机制初步建立;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集中发布工作;“双公示”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得到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等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持续加强;旧区改造、国有资产、社会事业、就业、教育、卫生等民生关切信息公开不断细化;政务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较为明显提升。
(一)继续做好区级重大战略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设置“区级重大战略栏目”,按照“三大举措”分设“G60科创走廊”、“新型城镇化建设” 、“松江旅游产业发展”,在区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国家层面、市级层面和区级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相关成果,方便市民查阅。同时,通过图片、视频等数字化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展示介绍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二)推进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制定《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沪松府办〔2017〕78号)和《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沪松府办〔2017〕79号),对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于拟请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同步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并与规范性文件一并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鼓励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解读材料。在区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进行文件解读和图文解读。松江报,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松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积极正面解读政策文件,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区长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工作。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区长走进“夏令热线区长访谈”,回应市民热切关切。区新闻办今年以来积极整合区内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社会舆情的引导。《松江报》和松江区广播电视台作为区内两家主流传统媒体,主动对接政府各部门工作,年发布政府各项会议、活动、政策信息300多条次。“上海松江发布”政务微博平台发布微博4500余条,“上海松江”官方微信发布微信推送1500余条,政务客户端“松江时空”发布信息近4500条,解读区政府政策信息。松江新闻网、《松江报》微信及松江区广播电视台微博做到网上信息协同联动发布,及时更新。除此之外,区新闻办积极收集与政策发布相关的社会舆论,将收集到的市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转发给各部门进行回应;编印《一周舆情专报》和《舆情分析月报》,报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舆情的研判分析。
(三)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全区35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3933项和行政责任26222项、街道的行政权力63项和行政责任340项、乡镇的行政权力354项和行政责任36982项。建立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制度,实时动态掌握权力事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情况。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公布了52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提供行政审批办理办事指南、进程和结果查询服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松江区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共公布98项中介服务事项。在区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板块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栏目,做到全面公开公布。
(四)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向乡镇一级的预算单位延伸。区财政局在《2017年松江区财政信息公开要点和目录》(松财〔2017〕2号)中要求:“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基本实现街镇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与区级保持同步。”各街镇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按照区级模式“同框架、同口径、同格式”予以执行。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均在该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中完全披露。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2017年全区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有72家,其中区本级预算单位66家、街道办事处6家。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本级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在内的汇总预决算,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支出等。此外,还公开了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在部门决算说明中一并公开了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采购公告、结果公示均在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于4月开始在“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试运行。松江区公开的10个试点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购买了服务,还有5个项目尚在购买中。主动公开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上海市松江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公开了松江区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区对镇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情况,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政府债务预算情况。在细化程度上,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了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了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公开了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全部按具体项目公开;举借债务情况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栏目下,增设政府债务子栏目,集中展示政务债务情况。
(五)加大市场监管信息和其他公告监管信息公开
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工作。开展了29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涉及5717户企业。牵头六部门开展了我区首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对企业的“一次上门、全面检查”,减少检查频次。
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板块中,设置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生产安全、消费预警、物价监测等板块,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生产安全等方面执法信息公开。其中,产品质量栏目下设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产品质量抽查情况4个子栏目;食品药品栏目下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松江GSP公告、食品流通餐饮监管抽检信息公示5个子栏目等等。区市场监管局加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食品安全每月抽检信息公开机制;抽检结果均已在区门户网站公示,已公布9期1-9月2363批次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合格样品2253批次,不合格样品110批次。同时,每月对辖区内药店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通告。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公告,过公示期后在进行发证公告。
设置环境保护栏目,将污染减排区域环境质量、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建设项目环评、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规划计划、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公开,布实时空气质量AQI指数,每小时更新松江区空气质量指数;松江空气质量App每小时更新松江区空气质量状况;“松江环保”微博每天四次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状况;“松江环保”微信每天推送一次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同时,增设环境执法栏目,每月公布环境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生产安全栏目下设政策法规、事故统计、事故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等栏目。“事故通报、事故统计、处理结果”一般按季度通报。截至目前,事故通报13起,事故统计11份,处理结果5份。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区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切实做好松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区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和“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信息整合共享,在区门户网站增设重大工程项目栏目,及时发布重大工程项目清单、招投标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同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主动公开招拍挂出让公告26份,出让地块情况公告31份,并及时公布地块竞买申请和挂牌截止时间调整的相关信息,使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土地出让情况的相关信息。另外,对地块出让结果予以及时公布,主动发布土地出让结果公示31份,同时,对交易状态、交易过程信息及出让结果等予以及时动态更新,真正地实现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开化、透明化,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推进旧区改造及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公开
我区在旧区改造、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综合帮扶及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旧区改造方面,老城改造作为今年松江区的重点民生工程,全面实施58个旧街坊改造,15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并通过新媒体将施工进展向老百姓广而告之。在房屋征收方面,征地房屋补偿上岗人员、征地房屋补偿实施单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在区规土局网站主动公开。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区属动迁安置房竣工5389套,安置在外过渡超过两年的动迁户3342户。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村庄改造,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村庄改造涉及3个镇4个村3146户,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有条件的村开展示范村建设,9月,按照本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上海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意见》《上海市美丽乡建设导则》《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评选工作方案》,区美丽乡村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并公开《松江区美丽乡村示范村评选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农村地区的转型发展。在创新供给侧改革制度机制中,多措并举推动工作。一是制定并由区政府印发了《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松府[2017]22号)、《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沪松府[2017]24号),保护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制定并公开《松江区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松农发[2017]36号),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产业融合、要素供给等五个方面明确了12项工作重点及任务措施,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三是制定并公开《松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实施意见》(松农发[2017]63号)等制度性文件建设,维护农民权益,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运营效能和监管力度,推进区、镇(街道)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动。
(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在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G60人才政策的信息公开与宣传,通过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公开、宣传人才新政。通过松江电视台、松江报、人才市场报、松江人才“1+2”信息平台(松江人才网、政务微博和“人才服务直达车”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公开、宣传人才新政。居住证转户籍、居住证积分管理等涉及优秀人才引进的重要信息,在区人才网上做了进一步公开和查询。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到企业宣传人才政策。结合G60科创走廊建设,为满足企业更多服务需求,年初,举办了以重点科创企业和200多家电商企业为主要对象的人才新政宣讲会。成立了“党员服务车”志愿服务队,将人才服务送进企业,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23家。
在教育信息公开方面,我区主动公开:2017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招生计划、校舍场地条件、教育教学、后勤设施设备和师资配置基本情况;2017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小班学区范围、2017年松江区公办小学对口范围、2017年松江区公办初中对口范围;2017年松江区义务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其中包括其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的细则。
在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方面,我区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栏目下设置医疗机构、二次供水、公示公告、法律法规子栏目。区卫计委指导各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并积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收费窗口等醒目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用药品和主要耗材价格信息。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收费窗口等醒目处公布投诉监督电话、院长信箱等,成立松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市民督查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做好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二次供水栏目每季度公布上一季度的辖区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信息。
在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方面,更新了养老服务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了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户籍老年人口情况。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在松江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社会救助发放情况。在公益慈善信息公开方面,在松江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慈善基金会财务信息、项目信息、募捐信息,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信息,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星级站点信息。
(九)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区属国有企业情况”栏目中及时更新发布企业总体概况简介,包含公司经营主业、内部架构、下属公司等。改革重组中相关的政府公文信息在区国资委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栏目中相应公开。对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情况进行主动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领导人员任免程序后,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国企领导任免”栏目中及时更新,包含区管企业名称、任免职务及人员姓名。重要人事变动情况的相关政府公文,在区国资委政务公开“人事任免”栏目中也及时更新。在门户网站定期公布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数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区国资委每年对区管国有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考核,考核结果经定级后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业绩考核结果”栏目中公开。
(十)推进政务服务开展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松江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试行)》,共公布区级政府服务事项131项、街镇级服务事项86项、居村级服务事项59项。推动服务事项全面介入网上政务大厅,加快实体办事与网上大厅融合,持续深化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我区依托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将全区的各职能部门的可上网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公布,并在网厅平台上逐步推进办理深度,目前可在线申报事项81项,可全程网上办理事项9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重点推进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商务金融、人才就业、食品健康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提高政务数据资源的利用价值。”区行政服务中心将网上政务大厅平台与科委政务数据中心实现对接,实现政务数据的实时共享为政务数据向社会公开提供数据支撑。同时,网厅还与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在网厅的专栏中实现可公开监管信息的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在线预约功能。在线预约功能主要是针对进驻中心内的办事事项提供线上预约,线下优先办理的业务模式,结合物理大厅的叫号系统和短信平台,开辟预约通道,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深入拓展应用,提高公众办事的用户体验感。完善网上虚拟大厅。本着“足不出户身临其境”的宗旨,在此次网上政务大厅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对虚拟大厅进行了改版升级,功能及应用上都有所拓展,在虚拟大厅中对接车库信息、中心办件数据、排队等候等数据,同时针对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我们也根据网上政务大厅事项分类方法,按生命周期进行了分类。突出特色丰富网上政务服务内容。将全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农林水利项目等一系列招标项目信息和招投标结果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整合“小型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以及“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等平台。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指导思想下,我们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区网上政务大厅,同时也在积极探索移动端的政务服务应用。目前我们已开始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开发完成对接微信服务号的虚拟矢量图,在手机移动终端上实现中心物理大厅的导航,将虚拟大厅搬进每个用户的口袋中,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中探索实现办事事项的在线预约,整个过程只需通过一部智能手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十一)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今年,我区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为会办件;政协提案2件,主办、会办各1件。6件代表建议、提案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内提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并在松江区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十二)深化主动公开渠道建设
努力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我区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每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进行更新完善。今年,我区重新梳理公开栏目和重点领域公开版块,重点突出“五公开”导向,不断提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水平。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行政许可处罚“双公示”、政策图文解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务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物价监测、供水水质、美丽乡村建设等板块,优化了重点领域部分栏目设置,并将一些原先散落在子网站的公开版块集中整合到区门户网站。对具有松江特色的区级三大战略中心工作,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册、“上海松江”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发布。同时,按照市里倡导的“两微一端”要求,在客户端和“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分别上线政务政务公开专栏,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在松江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纸质查阅场所,便于市民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13件,同比下降51.2%。其中,区政府各部门收到967件,街镇(园区)收到346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网络、当面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878件、303件、13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66.9%、23.1%、10.0%。
在区政府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规土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建管委、发改委。在街镇(园区)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洞泾镇、泗泾镇、车墩镇、九亭镇、永丰街道。总体上,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食品安全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另有部分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除去“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等情况,在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情形中,实际公开比例为74.7%。
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73件,占总数5.7%,“同意依申请公开”311件,占总数24.1%;“同意部分公开”35件,占总数2.7%,三者合计占总数32.5%;“不予公开”142件,占总数11.0%。
其余件中,“信息不存在”267件,占总数20.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4件,占总数9.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59件,占总数20.1%;“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78件,占总数6.1%。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四、诉讼复议情况
2017年,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2件,被纠错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9件,被纠错1件,纠错率0.8%;发生举报投诉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2017年,本区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12名,其中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109名,列支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79.5万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市里要求和公众期望,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和便捷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明年,我区在结合实际存在问题和短板,将在以下及方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强化制度设计落实
将在现有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联系会议制度、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政务公开内外联动机制等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法制化。
(二)建立政务公开智库
建立松江区政务公开智库,聘请专家、学者、律师提供专业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本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和“五公开”工作,为依申请答复及由此引发的复议、诉讼保驾护航,保障本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和发展。
(三)试点政务公开标准化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和区领导的要求,将在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对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工作职责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特别是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按业务流程梳理和细化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属性及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58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45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7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0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2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6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5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2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31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3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0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7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30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6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3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28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1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6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5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7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2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79.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7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