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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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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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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1-20
    • 发布日期:2026-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

    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松江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策要求。全年,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不含过程性信息)2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本机关通过网站、信件等渠道,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7件,通过办公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与办理,办结效率提速,责任落实到位以解决人民群众真实需求为导向,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申请人遇到的困难,认真引导与协助并通过沟通解决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原则,由信息制作或保管部门对信息开展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涉密信息落实保密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精心组织“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检查”主题,邀请辖区企业和居民代表参加“探‘云监码’,观‘智慧屏’——走进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检查’”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强化政民互动,全方位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和成效,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民生相关的检查信息和各类文件的解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督促信息发布人员,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信息由信息产生的部门自行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办公平台分派后由信息保存部门提交至办公室处理,各单位对信息的公开属性和正确性负责。办公室开展已发布信息的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3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1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8

    9

    0

    0

    0

    0

    1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2

    0

    0

    0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3

    4

    0

    0

    0

    0

    77

    (七)总计

    166

    10

    0

    0

    0

    0

    1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0

    7

    2

    2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进一步做好“政府开放月”“政府开放日”活动

    一是提升政府开放活动策划水平,丰富和深化“政府开放月”活动形式,推动政府开放活动由参观、座谈向讲解、问答转变。二是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各地区、各条线特点,在各辖区各领域开展各具特色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培育小而精的系列活动。

    2.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

    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培训和引导,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政策与解读同步起草”等原则。认真开展学习上海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政策讲清楚、说明白,助力政策精准有效落地实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深挖申请背后的利益诉求,更高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法律适用精准度,对高频次申请内容的适用口径进行分类梳理,提升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1.“实验室奇妙日——舌尖上的安全探险”暑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创新性地采用“学(科普知识)—看(生活小剧场)—思(问答互动)—听(科普讲解)—做(趣味实验)”五步法,让参与者零距离接触食品药品检验工作。青少年们参观了食品药品实验室和公众普法点,观摩先进的仪器设备,亲身体验焰色反应、厨房酸碱小实验、微生物大发现等趣味实验项目。通过情景演绎,沉浸式学习生活中常见的药品安全问题,在互动问答环节中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有了更加科学客观的认知。

    2.质量开放日暨“宠物科学探秘”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山街道开展“宠物健康 从‘粮’开始”质量开放日暨“宠物科学探秘”活动。25组亲子家庭走进上海福贝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参观互动,开启一场“质量+科普”双料之旅!有效提升市民质量获得感,传播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3.知产护航•助力出海——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修班

    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松江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主办的“知产护航•助力出海——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修班”在G60科创云廊圆满举行。来自我区30余家“走出去”重点企业参加,进一步助力企业在海外市场稳健发展,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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