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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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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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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5-07-22
    • 发布日期:2025-07-22

    一、修订背景

    2024年2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同时,对专用标志的申请、受理及审批、专用标志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撤销与变更程序。为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更好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强化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保护,有必要对《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为确保《办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结合社会公众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修订必要性

    首先,随着认定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管理办法在某些条款和表述上可能已与新政策、新环境不相适应。为了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需对其进行适时修订,以符合当前的政策要求和实际操作需要。

    其次,修订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使用和管理流程。通过明确保护范围、申请条件、使用要求等,可以确保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和品质得到有力保障,防止伪造、仿造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修订管理办法还有助于提升仓桥水晶梨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仓桥水晶梨作为松江区的重要农产品,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对于提升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修订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完善仓桥水晶梨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机制,促进松江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文件修改依据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20242月1日施行

    (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4月3日施行;

    (三)原国家质检总局于批准对松花石、松花砚、仓桥水晶梨、汉寿甲鱼、澧县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1年第22号)。

    五、主要修改内容

    办法》共33条,将“安全、规范、便利”作为修订原则,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基础上,通过应用专用标志的申请、受理、审核,同步规范并推广“专用标志的使用”“专用标志的监管”等举措,着力提升申请便利化水平,降低使用管理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适应上位法规定。一是补充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松花石、松花砚、仓桥水晶梨、汉寿甲鱼、澧县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为制定依据二是重新定义了“仓桥水晶梨”。三是规范了产地范围的表述方式四是完善了专用标志的定义。五是增加了使用专用标志的范围和申请原则。(第5条和第6条)

    (二)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能。成立保护委,明确了保护办,细化了保护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其他单位的职能。(第7-11条) 

    (三)细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受理和审批。一是补充了申请使用的条件、材料要求(第12-14条)二是明确了受理、审核等程序。(第15条)。

    (四)细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一是修订了日常监管内容(第25条)。二是增加了对生产管理的要求(第26-27条);三是增加完善了违法情形和注销情形(第28-30条)。


    政策原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桥水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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