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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阅读次数:

前言

第一章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 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第三章 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第四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

第五章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的影响及等级

第六章 决策及建议

 

前言

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水平,以更好地确保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现需对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1.1 起草背景

松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12年6月提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2016年2月松江区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6年5月提出建设“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新高地”的目标,2020年12月“强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引领”列入《松江区贯彻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2021年5月松江区因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现行《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1〕1号)于2022年1月1日实施,共3章15条,包括总则、支持项目类别、附则,涉及三十类具体支持事项

现行办法已实施2年有余,这两年中国家层面、市级层面对产业扶持有所更新调整,新增、修订了部分原先支持扶持的事项,同时对部分事项不再予以支持,因此《管理办法》也有必要进行同步更新,适当调整,以更完善的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1.2 主要内容

目前松江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扶持政策主要有《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自主品牌建设部分)等,政策实施主体涉及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此次修订以上述政策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完善了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广告等领域的国家级、市级文件规定和要求,对《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进行了调整,各业务条线独立成为单独的章节,支持事项更加便于检索查询,也更利于各业务科室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与企业的沟通解释工作

《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838条,包括总则、六大支持事项(质量提升、标准创新、认证认可、计量、知识产权与广告业)、附则。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设立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目的和依据、资金定义、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到第七章六大支持事项,分别为质量提升、标准创新、认证认可、计量、知识产权与广告业,主要规定了各业务条线的支持项目类别及具体支持事项等内容共涉及29项具体支持事项。

章附则: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进行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上级政策调整及政策支持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 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2.1 风险评估主体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本项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自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研判、综合评判。

 

2.2 风险评估的方式和过程

本决策事项的评估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在评估过程中,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性,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对《管理办法》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共同推动松江区质量强区战略。结合《管理办法》修订,采用走访调查法、案例参照法等方法对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为《管理办法》的实施提供合法性与合理性依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对《管理办法》中的总体框架、支持事项等方面建言献策,《管理办法》修订组也充分采纳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在《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识。

2.2.1 合法性评估

《管理办法》的内容与《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上级有关法律、政策的精神相吻合,是松江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落实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政策激励措施,进一步发挥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对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作用的具体举措。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要求实施。该事项符合松江区及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决策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2.2 合理性评估

自现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有所新增和修订,如《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11月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实施,现行《管理办法》存在支持事项上的滞后性。同时考虑到现行《管理办法》中“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金额应考虑其对地方的综合经济社会贡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风险,应当进行修改。因此,修订现行《管理办法》的工作是存在合理性的。

2.2.3 可行性评估

《管理办法》的各项支持事项具体可行,符合当前国家、上海和松江发挥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对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作用的实际需求。

2.2.4 可控性评估

《管理办法》整体结构框架进行了调整,各业务条线独立成为单独的章节,支持事项更加便于检索查询,也更利于各业务科室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与企业的沟通解释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一是应全程关注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一经查实,应当立即取消一切资助资格,追缴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是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上级政策调整,应当以上级政策为准,同时申报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金扶持政策。若符合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2.2.5 安全性评估

《管理办法》已公开征集社会意见,没有收到关于负面信息的反馈。同时,《管理办法》所涉及的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质量发展、自主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方面的资金,不涉及个体、个案,引发群体性、暴力性以及涉及经济利益的负面事件等可能性极低。

 

第三章 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3.1 公众参与情况

3.1.1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3月23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1.2 书面征求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1月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书面征求意见。

3.2公众意见汇总

3.2.1 社会公开意见汇总

2024年3月23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

3.2.2 书面征求意见汇总

2024年2月,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收到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8条。区发改委、区经委均无修改意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提出以下点建议

一、建议增加对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由总局评定,中级由市局评定的经费支持,建议高级支持50万,中级支持30万。

二、建议酌情加大对中国标准创新奖标准项目的奖励额度,目前文中奖励额度与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金奖等国家级奖励相比,差距较大。

三、建议在“国家标准验证点”后增加“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

四、建议增加两项:1.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绿色服务认证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通过产品碳标识认证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3个。2.支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获得国家级提升行动区域试点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积极参与提升行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建议修改:对获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上海市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上海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批建立国家计量基准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批建立上海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建议增加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内容。即修改为“对本区广告企业获评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及入围案例,获得上海国际广告奖的,根据获评、获奖情况,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建议在适当位置增加下列条款:支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推动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高质量需求相匹配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对获得“首席质量官”“标准化总监”任职资格且被单位聘任的个人给予3000元或酌情调整的一次性支持。

八、建议删除解释权条款。

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区市场监管局予以部分采纳,并作出如下修改:

一、予以采纳。新增“第十三条(标准创新型企业)对新获得高级、中级标准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二、不予采纳。根据区财政意见,现有总盘进行总量控制。

三、不予采纳。“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依据。

四、部分采纳。新增“第二十条(认证服务)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绿色服务认证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产品碳标识认证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五、不予采纳。根据区财政意见,现有总盘进行总量控制。

六、予以采纳。新增第三十二条(上海市广告业创新案例)对本区广告企业获评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及入围案例,或获得上海国际广告奖的,根据获评、获奖情况,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七、不予采纳。关于质量人才政策正在和人社局接洽,暂不作为支持事项放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

区财政局提出以下两点意见:

一、调整整体政策框架。为便于政策宣传,建议按照质量奖励、标准化、专利资助等支持方向划分大类。

二、总盘控制,优化政策。政策调整不应只做加法,应有保有压总量控制。建议梳理政策中放空、政策效益不明显、市级已有政策和最高金额未触发的条款,相应删减政策或调低最高补贴金额。

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区市场监管局予以部分采纳,并作出如下修改:

一、予以采纳。整体框架进行调整,各业务条线独立成为单独的章节,支持事项更加便于检索查询,也更利于各业务科室做好对企沟通解释工作。

二、部分采纳。在调整、缩减、删除部分支持事项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新增了部分支持事项,并对现有的绝大部分支持事项的最高补贴金额进行了限制。

 

第四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

依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开展风险评估,应当重点查找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风险点、风险源,具体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者过激敏感事件等情形;

(二)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者其他较大社会治安隐患等情形;

(三)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次生自然灾害等情形;

(四)财政金融风险,包括可能造成大额财政资金流失、重大政府性债务、区域性或者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等情形;

(五)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

《管理办法》整体结构合理,并能够积极发挥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一是应全程关注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一经查实,应当立即取消一切资助资格,追缴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是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上级政策调整,应当以上级政策为准,同时申报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金扶持政策。若符合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上述风险需要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业务科室做好监管核实工作,在《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指导,各业务科室紧密联系、互通有无、形成合力,聚焦高质量、高效益,推动《管理办法》达成预期目标。

 

第五章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的影响及等级

经评估,《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落实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政策激励措施,进一步发挥质量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实际、可行性强,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综合研判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第六章 决策及建议

经过综合评估,评估机构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能为大多数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存在较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风险隐患。总体而言,决策事项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是有机统一,出台时机和条件相对较为成熟,且决策方案已充分考虑了决策事项所涉及群体的接受程度,决策主体可以按照相应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

同时,为推进《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整合建立质量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公众号、视频号、各类质量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提升政策覆盖面,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持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监管核实。专项资金应用于相关单位后续品牌建设,质量改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人员专业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应全程关注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区市场监管局各业务科室应当形成工作上的合力,联合开展政策宣贯活动,同时就资金总盘分配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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