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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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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8N1012024102920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松市监竞争〔2024〕18号
    • 成文日期:2024-03-27
    • 发布日期:2024-03-27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

     

     

    松市监竞争〔2024〕18号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

    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4〕1号)和《松江区坚持以对标改革为牵引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大体检”专项行动工作做优做强,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振企业信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松江市监服务样本,结合本区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实际,制定《2024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下发给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4〕1号)和《松江区坚持以对标改革为牵引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围绕 “消除隐患、提升质量、重塑信用”三条主线,持续推进“大体检”专项行动工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振企业信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松江市监服务样本,结合本区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大体检专项行动的鲜明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紧盯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消除隐患全面开源,质量提升便捷精准,信用修复高效便捷,强服务重实效、强包容稳预期,进一步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总体布局,奋力推动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攻坚突破、再创佳绩,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专项行动内容及重点

    围绕“超前响应、有求必应”总体方针,科学优化“大体检”服务内涵和硬件支撑,充分利用既有服务项目和服务能力,通过“大体检”云平台等智能化工具及资源配置等手段,着力补短板、重衔接、优网络、提效能,提升存量资源潜力和服务品质,通过局部优化和适当调整,使既有服务内容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在充分挖掘存量资源潜力的基础上,适当扩充个性化服务内容,增加服务项目供给,进一步提升“大体检”专项行动服务容量和服务品质。

    (一)消除隐患

    以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为主力军,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功能,各所队因地制宜,结合辖区实际,自主拟定“体检重症”,细致摸排重点企业、头部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指导、督促企业依照《风险评估项目库》中罗列的项目逐项进行风险自查,并采取精准普法、行政抽查、制发《行政指导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大体检”专项行动之“消除隐患”行动。时刻围绕“保安全”主题,对涉及“四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行业的企业,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以及电动自行车拼改装行为要进行重点关注、从严检查。对服务重点企业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让企业的违法违规风险止于未发、消于萌芽

    (二)提升质量

    采取反不正当竞争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参与指导、各所队配合的方式,围绕“稳增长”目标,突出检验检测和广告两个重点行业,积极参与融入区局“市监先锋·质惠茸城”党建引领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调整优化《质量提升项目库》,搭平台、聚合力、优服务,为松江产业链集群凝聚更强“向心力”和“原动力”。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所在街镇选定的特色产业链,根据企业资质、经营现状完善企业分类,综合评定A、B、C三类服务对象,精准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针对A级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形成集合风险隐患清单、质量管理指导清单、跟踪服务清单的全方位提升指导服务包;针对B级企业提供菜单式点单服务,培育质量素质;引导C级提升企业合规水平,开展信用修复指导。

    各业务科室前瞻布局推动新质发展力加快发展,优化政策供给,循序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创建、食品生产企业“大企带小企”、首席质量官培育等质量提升工作,激发头部企业“头雁效应”,树立产业链示范标杆,撬动上下游产业链携手共谋发展

    (三)重塑信用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谁处罚、谁修复;谁列入,谁修复”原则,针对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优质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指导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自觉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主动消除危害和不良影响,鼓励经指导完成自我纠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停止公示处罚记录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打通企业信用修复路径,指导受过行政处罚的重点企业、优质企业、潜力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修复失信记录、重塑良好信用,助力企业扬帆远航,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信用监督管理科以“合规证明”、“信用查询”为着力点,强化企业信用服务供给,引导企业关注年报质量,规避失信雷区。

    三、专项行动时间和步骤

    本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

    (一)重点企业回头看。(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被指导企业的“康复”复查,形成工作闭环。

    (二)制定重点企业名录。(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5日)结合党建引领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合理筛选本年度“大体检”服务企业,综合定级,优化服务施策的针对性。结合所在街镇选定的特色产业链,作为年度专题培育服务对象,提升区域品牌显示度和功能辐射度。

    (三)推广云平台运用。(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5日)持续完善“大体检”云平台,重构“云课堂”,系统梳理市场监管政策信息、企业易发风险点,统一普法图文风格定位,打造市监说法品牌栏目;扩充“云对接”,破除中小企业信息壁垒;逐步打造成市场监管普法数字化平台基座。各所宣传引导重点企业登陆“大体检”云平台,确保重点企业100%登陆云平台,引导企业对照自查、清除隐患;同时,所队专员实时关注企业“云对接”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咨询,汇总企业需求上报“大体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科室精准对接重点行业市场主体和优质企业需求,充分彰显云体检的普遍性和及时性。

    (四)开展分类定制服务。(2024年5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实地走访和远程指导相结合,排摸服务企业质量提升需求或发展面临困难,助企纾困、助力提升;量身定制质量提升方案,分类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指导。针对A类企业及重点行业企业形成风险隐患清单、质量管理指导清单、跟踪服务清单“三清单”,并于10月30日报送《A类企业“三清单”汇总台账》(附件5);培育B类企业质量素质,提高C类企业合规水平,因企施策拉动辖区企业全面提升。同时,围绕检验检测、广告等年度重点行业,点上发力,激发龙头企业创新创造动能,担当发展新质生产力的 “领头雁”。

    (五)落实包容审慎监管。(2024年5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在远程指导和企业自我“诊疗”基础上,强化跟踪回访,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包容审慎处置违法行为,用好自由裁量权,依法做出轻微免罚、显著轻微不予立案以及减轻、从轻处罚等决定;对于危害“四大安全”的严重恶劣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领域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过“大体检”后仍不改正的企业等,严格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当事人,加以批评教育、指导约谈,以柔性执法规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六)总结提炼形成长效。(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 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监管模式,以服务施策的稳定性和一贯性为辖区企业打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大体检”领导小组由陆峰局长任组长,宗晔副局长任副组长,反不正当竞争科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统筹指挥推进“大体检”专项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将局重点工作与“大体检”专项行动有机融合,各科室发挥业务专长,各所队结合辖区功能定位和优势产业,以工作合力打响“大体检”服务品牌

    (二)突出分类服务。各单位要善用“云体检”平台,继续抓牢企业自查、网站筛查、经济小区协助等重要抓手,引导企业自主自觉“治未病”,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服务深度和针对性,对中小微企业注重消除隐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对重点企业注重提升质量意识、培养质量人才,对头部企业注重助推质量品牌发展、助力争创政府荣誉;量体裁衣助推各类型企业在质量管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增强系统观念,整体性、系统性推进“大体检”工作,强化服务举措协同集成,从发掘需求、问题到提出方案到服务落地,形成全链条工作记录,确保服务闭环。

    (三)注重行动成效。各单位要正确处理专项行动与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有效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和质量提升工作,相互促进、全面抓实。既要做到抓重点、查死角、堵漏洞、防风险,又要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既要做到革除弊病、查漏补缺,又要注重精准服务、质量提升。要加强企业自我“诊断”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主要问题未找准、专项行动不配合的企业,执法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各单位要注重对“大体检”工作材料的梳理和归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行业“提升档案”,固化治理成效。

    (四)强化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大体检”云平台的作用,积极主动上报宣传素材,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各单位普法素材经反不正当竞争科审核后,上传“大体检”云平台。要强化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及时宣传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突出营商环境优化、扶持地方特色产业、根源性解决问题助企纾困等方面,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发好市场监管服务企业声音,讲好市场监管助力质量提升故事。推动“大体检”专项行动区级标准制订工作,提高专项行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松江市场监管服务品牌赢得先机、赢取更高平台,为G60科创走廊贡献松江经验。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报送整合梳理的《“大体检”服务企业名单》(附件1)及各街镇所专题服务行业;于6月15日内前报送《“大体检”云平台内企业自查自纠完成报告报送情况》(附件2);自5月起,每月30日向区局反不正当竞争科报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4)及《上海市XXX公司申报项目及需求清单》(附件3);

    自专项行动开始后,每季度报送一篇典型案例;10月30日前,报送《A类企业“三清单”汇总台账》及专项行动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牛姗姗,37615272。

     


    附件1

    “大体检”服务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A/B/C)

    所属街镇、经济小区

    涉及网站网址、APP、微信公众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列入名单及定级理由

    企业现有资质

    1

     

     

     

     

     

     

     

     

     

    2

     

     

     

     

     

     

     

     

     

    3

     

     

     

     

     

     

     

     

     

    4

     

     

     

     

     

     

     

     

     

    5

     

     

     

     

     

     

     

     

     

    6

     

     

     

     

     

     

     

     

     

    7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各所队根据亩均税收、贡献率、利润率、投资强度和意愿、万元能耗等指标或其他实际情况综合对企业类型评级定级,并在列入名单及定级理由中简要说明

    附件2

    “大体检”云平台内企业自查自纠完成报告报送情况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报送报告

    报送时间

    是否整改完成

    备注

    1

     

     

     

     

     

    2

     

     

     

     

     

    3

     

     

     

     

     

    4

     

     

     

     

     

    5

     

     

     

     

     

    8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件3

    上海市XXX公司申报项目及需求清单

    (样稿)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负责人

     

    企业简介

     

    企业已创建项目

     

    企业需求

     

    “大体检”服务进展和成效

     

     


    附件4

    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

    “大体检”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1

    企业加入“大体检”云平台

     

    其中:重点企业加入“大体检”云平台比例

    (目标:重点企业100%加入)

    %

     

    累计服务企业户次

     

    2

    出动普法人员

    人次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

     

      其中:开展质量提升培训

     

           其中:质量提升培训参与企业

    户次

     

    3

    服务指导质量提升

    户次

     

        其中:建成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孵化培育政府质量奖

     

            “上海品牌”认证

     

            “上海标准”认证

     

    知识产权转化

     

             具有发展潜力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其他(写明具体事项)

     

    企业质量提升项目申报(附上海市XXX公司申报项目及需求清单)

     

        其中:已服务解决

     

    4

    检查“大体检”服务企业

    人(次)

     

    出动监督检查人员

    个(次)

     

    检查网站、APP、公众号等

     

    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

     

    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

     

    5

    实施信用修复

     

    开展信用大体检户次

    户次

     

    6

    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7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

     

    8

    上传普法素材

     

    9

    报送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

     

       

    10

    案件查处(对应《企业风险评估项目库》)

    立案数(件)

    案值     (万元)

    结案数 (件)

    罚没款     (万元)

     

     

     

     

    注:统计数据均为年度累计,案件查处请另附具体案件明细清单。

     


    附件5

    A类企业“三清单”汇总台账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序号

    企业名称

    风险隐患清单记录情况

    质量管理指导清单记录情况

    跟踪服务清单记录情况

    服务成效

    1

     

     

     

     

     

    2

     

     

     

     

     

    3

     

     

     

     

     

    4

     

     

     

     

     

    5

     

     

     

     

     

    6

     

     

     

     

     

    7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风险隐患清单、质量管理指导清单、跟踪服务清单请各所队根据实际自主拟定,并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汇总形成本台账。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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