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松江区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41-009001-20230607-00001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松市监竞争〔2023〕45号
- 成文日期:2023-11-15
- 发布日期:2023-06-07
局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松江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的工作主线和任务目标,结合当前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和“大体检”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聚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凝聚各方合力,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新高地,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活动主题
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四、活动安排
各单位主要围绕走访调研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执法办案等四方面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组织参加“服务月”启动活动
结合工作需要,组织业务科室、企业代表等参加总局和市局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启动仪式、动员部署会等主题活动,全面部署开展本地服务月相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服务月”主题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2023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专项行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区局《松江区企业商业秘密自主保护工作指引》、《松江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指引文件,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面。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形成网上网下正面宣传强势;积极利用户外大屏、抖音号等“眼前”阵地、广播电台等“耳边”阵地和一网通办、微信公众号等“指尖”阵地,形成全景式、立体化、多频次的宣传态势。反不正当竞争科要抓好“大体检”云平台建设,整合优化信息化内容,利用“云课堂”等板块搭载资源,搜集汇总助企惠企政策资源,形成“政策资源公告墙”等信息,宣传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源。
(三)深入开展企业专题调研
根据《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促进松江区重点企业质量提升等调研课题,灵活采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对“大体检”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第二批拟创建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的重点企业和商业秘密易受侵害的企业等单位的走访调研,结合“大体检云平台”的“云对接”和“云留言”功能,全面收集企业维权诉求,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清单,筛查案件问题线索,为切实服务企业打好基础。
(四)提供专业及精准指导服务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体检”专项行动中“质量提升服务”的功能和执法部门、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团队的智库作用,“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梳理、分析商业秘密管理隐患,笃用专业知识技能,多管齐下、合理充分地采取多种手段,系统集成地为需求企业量身定制商业秘密保护提升方案,适应企业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五)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研讨和公益宣讲
依托区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律所、专业院校等的专业人士,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讨研究,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问题诊断、管理机制提升、被侵权后处理等举办专题公益宣讲,提升企业保护意识和维权水平,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正确定密分级,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预防体系。
(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培育创建活动
继续孵化辖区潜力企业、园区等,高质量推进本年度市区两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建设申报工作,系统推进培育创建,为争取国家级示范荣誉打下基础。同时,开展已获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的“回头看”工作,了解各示范单位在创建成功后的工作成效、示范成果,以及在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示范单位建设成果。
(七)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开放日活动
以已获评示范区(站、点)的单位为基石,探索举办示范单位开放日活动,组织拟创建单位参观已获评单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树立标杆,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底座。
(八)设置松江区商业秘密保护展示场景
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设置松江区商业秘密保护展示场景,提供常态化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咨询服务,开展滚动式商业秘密保护政策法规宣讲和保护机制解读,并可以受理侵权举报材料。
(九)建立“伙伴政企机制”形成商业秘密保护互助团体
培育优化“政府、行业、园区、企业”多方合作关系,推出“企企互助、政企互通”的“伙伴政企机制”,为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搭建“伙伴式”的交流平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因地制宜结成伙伴互助团体,互相学习、借鉴、帮扶,共同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专项执法
将查办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作为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商业秘密保护中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执法,建立完善的案件查处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参加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破解案件查办难题,震慑侵权违法行为。
借助“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的实体化运行,携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主要城市,研究制定《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机制协同建设实施办法》,发挥跨区域商业秘密执法保护协同、战略实施协同、综合运用协同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适时启动长三角G60执法交流协作,同步查处一批案件,形成商业秘密跨区域保护合力,高效便捷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服务大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服务月”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竞争秩序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切实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企业切身感受到“服务月”活动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凝聚合力,发挥好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生态圈”。反不正当竞争科要承担好牵头组织责任,积极联系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发挥相关部门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开展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认知,扩大“服务月”活动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要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单位要收集、汇总好“服务月”活动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并及时报送区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同时,做好活动数据统计,于2023年6月28日前向反不正当竞争科报送《松江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
附件:松江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