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户(次)数 | 计划时间 | 部门 |
1 | 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监管 |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 1.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否每年度向所在区(县)绿化和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2.是否将餐厨垃圾提供给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
2.5% | 297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2 | 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的监管 |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 | 1.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是否建立收运记录台帐; 2.是否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
25% | 4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3 | 对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管 |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 | 1.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是否建立处置记录台帐; 2.是否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
50% | 1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4 | 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监管 | 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 | 1.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是否将餐厨废弃油脂提供给收运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 2.是否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交送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
2.5% | 88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5 | 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的监管 | 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 | 1.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是否将餐厨废弃油脂送交确定的处置单位处置; 2.是否按要求办理收运合同备案; 3.是否按要求将电子监控设备保持开启状态或者实时联网; 4.是否将收运联单记载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与车辆实际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5.是否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
25% | 1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6 | 对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单位的监管 | 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单位 | 1.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单位是否按要求办理处置合同备案; 2.是否按要求将电子监控设备保持开启状态或者实时联网; 3.处置单位是否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
50% | 1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7 | 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监管 |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 | 1.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是否使用专用车辆、船舶分类运输生活垃圾;是否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是否实行密闭运输;是否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2.是否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是否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3.是否按要求将需要转运的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 |
25% | 4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8 | 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管 |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 | 1.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是否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是否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
50% | 1 |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 | 区城管执法局 |
9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经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的企业。 |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经备案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存续资格、内部规范以及代理记账业务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关注代理记账机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业务收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相关财务制度、工作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检查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财政扶持政策的落实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情况。 | 1%(代理记账机构的占比) | 24 | 7-12月 | 区财政局 |
10 | 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抽查 | 本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 |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 | 100% | 3 | 5-9月 | 区卫生健康委 |
11 | 二次供水单位抽查 | 本区二次供水单位 | 1.供管水人员持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4.水质自检情况;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6.抽检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3% | 10 | 5-9月 | 区卫生健康委 |
12 | 2022年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抽查 | 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营业场所内公示?是否有禁烟标识? | 3%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3 | 2022年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行为的监管;查处网吧经营场所内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是否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是否对上网者进行核对登记身份信息、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等问题。 | 3%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4 | 2022年对印刷经营活动的抽查 | 印刷企业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是否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承印验证等五项制度是否落实;接收委托印刷出版物,是否验证印刷委托书等材料。 | 3%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5 | 2022年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抽查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对出版物经营场所保留进销货清单的检查; | 5%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6 | 2022年对网络文化市场的抽查 | 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活动。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监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的行为; | 3%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7 | 2022年对高危体育项目的抽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 5%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6-9月 | 区文化旅游局 |
18 | 2022年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抽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对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对所经营的艺术品未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等行为。 | 5%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19 | 2022年对旅行社的抽查 | 旅行社 |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5%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20 | 2022年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抽查 | 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酒店等场所 | 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超范围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 10%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21 | 2022年对文保点的抽查 | 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点 |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 3% | 全年检查数量15%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旅游局 |
22 | 2022年律师事务所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 | 已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律师事务所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3% | 2 | 7—12月 | 区司法局 |
23 |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度工作计划 | 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责任制、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资料台账;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 | 15% | 15 | 1-3月 | 区应急局 |
24 |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度工作计划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粉尘涉爆企业、近三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责任制、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资料台账;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有限空间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作业防爆安全条件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 | 15% | 40 | 全年 | 区应急局 |
25 |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度工作计划 |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人员资质等情况等 | 15% | 5 | 10-12月 | 区应急局 |
26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方案阶段) | 2020年上半年,区“联审平台”上建设项目方案阶段民防告知承诺项目 | 对于松江区一个阶段建设项目的法人或社会组织在区联审平台上方案阶段所作出的告知承诺,其履行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主要抽查内容为该项目是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建民防工程或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 0.04 | 20 | 7-11月 | 区民防办 |
27 | 2022年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 | 已纳入上海市污染源管理系统的企业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本市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要求,对照企业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及环境信息公开等开展日常执法监管。 | 依据抽查工作方案实施 | 431 | 1—12月 | 区生态环境局 |
28 | 餐饮业工资支付抽查 | 本区协管采集餐饮业 | 餐饮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 4.85% | 12 | 5月6日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9 | 2022年松江区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投资、房产、建筑) | 全区投资、房产、建筑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年定报相关指标的数据检查 | 50% | 25 | 4-11月 | 区统计局 |
30 | 2022年松江区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业、能源) | 全区工业、能源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年定报相关指标的数据检查 | 50% | 25 | 4-11月 | 区统计局 |
31 | 2022年松江区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商业、服务业) | 全区商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年定报相关指标的数据检查 | 50% | 25 | 4-11月 | 区统计局 |
32 | 2022年松江区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劳动工资) | 全区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年定报相关指标的数据检查 | 50% | 25 | 4-11月 | 区统计局 |
33 | 建设工程巡查 | 由我委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类) | 参建单位(重点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 | 约12% | 45 | 2022年3-12月 | 区建设管理委 |
34 | 经营性殡葬服务单位 | 全区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 | 2020年度资格验审 | 50% | 3 | 6月 | 区民政局 |
35 | 对网吧的抽查 | 2022年松江区现有网吧登记名录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证照情况;2.信息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上网人员是否持有效身份证件上网。 | 1% | 137 | 5-12月 | 区公安分局 |
36 | 2022年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已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即兽药生产企业持证情况检查,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范围及有效期等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包括厂房、设施、人员、生产质量管理、卫生、文件等执行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 8% | 2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经营企业抽查内容为《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即经营资质的检查,场所设施的检查,采购入库的检查,药品陈列储存的检查,兽药销售行为的检查,兽药质量的检查。 | |||||||
37 | 2022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已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即生产资质情况的检查,生产条件情况的检查,原料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生产产品情况的检查。 | 8% | 2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38 | 2022年宠物诊疗机构 | 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 |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宠物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依法取得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公示、兽医师执业证书,消毒工作、兽药采购、病历处方记录、病死动物和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 8% | 3 | 6-11月 | |
39 | 2022年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的抽查 | 2020年度已通过年检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人工繁育许可证) | 养殖设施或存储设备、场所的检查、物种来源的检查(包括国内引入或国外进口的合法性)、人工繁育情况(生长、繁殖、死亡等)的检查,水生野生动物、动物产品数量变化的检查,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档案检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等) | 100% | 7 | 8-10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40 | 2022年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 已获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信息公示情况,厂房、设施、人员、生产资质的检查,原料审验、质量控制、档案记录的检查,产品分类、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3% | 2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农药经营企业抽查内容为信息公示情况,农药电子台账和实名制度实施情况,人员、经营资质的检查,场所设施的检查,产品分类、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
41 | 2022年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已获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种子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人员、加工设备、生产资质的检查,种子来源、田间档案、销售去向的检查,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3% | 2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种子经营企业抽查内容为人员、经营资质的检查,场所设施的检查,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
42 | 2022年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 已获得《肥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肥料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厂房、设施、人员、生产资质的检查,原料审验、质量控制、销售去向的检查,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3% | 1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肥料经营企业抽查内容为经营资质的检查,场所设施的检查,产品标签和质量情况等检查。 | |||||||
43 | 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已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 | 试验基地检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 | 20% | 1 | 6-11月 | 区农业农村委 |
已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 | 加工单位检查原料来源、原料用途、加工过程安全控制、产品流向、标识等方面做好监管。检查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的档案记录。 | ||||||
44 | 野生动物保护 | 生态涵养林 | 林地内张网捕鸟、抓捕野生动物现象 | 0.05 | 10 | 9-10月 | 区绿化市容局 |
45 | 安质保体系建立、运行情况抽查 | 正在施工项目 | 质保体系:制定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三检制”落实; 安保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措施费使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 10%左右 | 10 | 5-6月 | 区水务局 |
46 |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核查 | 出口饲料注册企业 | 企业注册信息核查,厂区环境卫生情况核查, 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核查, 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核查, 质量安全自检自控情况核查, 监管手册记录情况核查 |
0.3 | 3家 | 6-10月 | 松江海关 |
47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 道路普通货运运输企业 | 企业资质、车辆资质、人员资质、是否存在超载超限运输、是否超范围运输、安全台账等检查 | 0.01 | 200 | 6--12月 | 区交通委 |
48 | 202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 | 已报送2020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申请的企业 | 年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息和登记事项检查,房地产企业项目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任职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劳动合同,在建、在售证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等内容的检查 | 75% | 225 | 1-6月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49 | 2022年代理记账企业随机抽查 | 已完成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代理记账企业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30% | 50 | 4-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0 | 2022年类金融企业随机抽查 | 已完成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类金融企业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3% | 200 | 7-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1 | 2022年年报补报随机抽查 | 已完成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类金融企业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50% | 200 | 7-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2 | 2022年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 | 已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企业(含注册资本实缴制企业、类金融企业)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3% | 4500 | 7—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3 | 2022年农专社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 | 已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农专社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3% | 20 | 7—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4 | 2022年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抽查 | 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100% | 55 | 4-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5 | 2022年文物经营及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抽查 | 古玩市场、拍卖企业、其他文物经营企业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50% | 3 | 7-8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6 | 2022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100% | 1 | 9-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57 | 2022年在用计量器具及零售商品计量随机抽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其中零售商品为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查 | 15% | 90 | 4月9日 | 区市场监管局 |
58 | 2022年型式批准(含标准物质)随机抽查 | 在我国制造、销售、进口计量器具(含标准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15.60% | 5 | 4月9日 | 区市场监管局 |
59 | 2022年能效、水效标识符合性随机抽查 | 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经营企业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5% | 5 | 4月9日 | 区市场监管局 |
60 | 2022年能源计量随机抽查 | 重点用能单位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 26.30% | 5(发改委提供1万吨以上19家) | 4月9日 | 区市场监管局 |
61 | 2022年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 社会团体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5% | 3 | 3—5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2 | 2022年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 相关企业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5% | 40 | 5—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3 | 2022年商品条码随机抽查 | 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 商品条码有效性监督检查 | 5% | 25 | 5—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4 | 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 松江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 | 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用药情况检查:供应商资质留存情况,药品储存条件,药品入库验收记录检查,药品养护、近效期管理情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等。 | 100% | 40 | 4-9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5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专项检查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 是否设符合要求的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是否对受托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是否按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是否委托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标签标识、产品宣传是否符合规定等。 | 10% | 60 | 5-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6 |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美容美发、宾馆) | 美容美发、宾馆 | 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取得批件或备案凭证,且在有效期内;经营产品的保质期或者限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标识、产品宣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是否自行配制化妆品等。 | 10% | 40 | 8-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7 | 2022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检查 | 2020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企业 | 获证组织证照一致性的检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认证活动合规的检查 | 1% | 76 | 3-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8 | 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已依法取得资质许可检验检测机构 | 资质的检查、检验检测行为合规的检查 | 15% | 10 | 3-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69 | 2022年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一般工业品) | 一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生产许可资格的检查、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产品质量的检查 | 30% | 3 | 3-9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0 | 2022年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食品相关产品)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生产许可资格的检查、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产品质量的检查 | 30% | 30 | 3-9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1 | 2022年度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 | 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 | 经营许可内容的检查(许可证内容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企业提交2020年度自查报告情况的检查;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检查;计算机系统及追溯申报系统使用情况检查;对经营产品外观标签情况检查。 | 100% | 115 | 4月至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2 | 2022年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双随机抽查 | 本区在用承压类设备使用单位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4% | 48 | 4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3 | 2022年餐饮企业等餐饮服务抽查(市) |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履行控烟义务情况的检查,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5% | 50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4 | 2022年特殊食品销售抽查(市) |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含入网特殊食品经营者)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30% | 6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5 | 2022年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履行特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抽查(市)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50% | 1 | 1—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6 | 2022年临时备案小型餐饮服务抽查(区) | 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 对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 10% | 3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7 | 2022年校园食品销售抽查(区)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30% | 10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8 | 2022年高风险食品销售抽查(区)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30% | 10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79 | 2022年一般风险食品销售抽查(区)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5% | 40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0 | 2022年网络食品销售抽查(区)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销售者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10% | 3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1 | 2022年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随机抽查(区)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10% | 12 | 4—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2 | 2022年食用农产品销售抽查(区)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10% | 80 | 4—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3 | 2022年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抽查(区) | 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30% | 2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4 | 2022年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抽查(区) | 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100% | 260 | 4—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5 | 2022年度松江区一般餐饮单位双随机检查(自) | 一般餐饮单位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履行控烟义务情况的检查,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检查 | 5% | 450 | 3—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6 | 2022年度松江区高风险餐饮单位双随机检查(自) | 高风险餐饮单位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履行控烟义务情况的检查,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检查 | 5% | 120 | 3—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7 | 2022年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100% | 320 | 3-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8 | 松江区非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 | 松江区非高风险食品生产在产企业 | 食品生产安全 | 15% | 50 | 1-12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89 | 2022年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2020年发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15% | 20 | 3—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0 | 2022年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5% | 7 | 3—9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1 | 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抽查 | 本区行业协会商会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10% | 3 | 9-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2 | 2022年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20% | 1 | 4—5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3 | 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的企业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15% | 2 | 7—8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4 | 2022年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随机抽查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5% | 100 | 9—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5 | 2022年直销企业抽查 | 总部在本市的直销企业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50% | 1 | 4—6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96 | 2022年培训机构检查 | 培训机构 | 对培训机构资质开展检查 | 10% | 20 | 1—10月 | 区教育局 |
97 | 2022年预付卡企业检查 | 预付卡企业 | 对预付卡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 20% | 4 | 1—10月 | 区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