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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松江区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
【区市场监管局】松江区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1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有关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工作机制建设和服务能级提升,着眼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力发挥金融资本带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本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机制

(一)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依托松江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与区发改委(金融办)、区科委、区经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松江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推进小组,强化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形成一体化业务运行合力。结合本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专项、科技金融等业务,各相关部门、街镇、园区强化协调联动,将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有效融合,共同推动本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高效实施。

(二)提升相关业务办理便捷程度。依托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搭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与企业融资需求的供需对接渠道,为企业和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建立高效的信息交互机制;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栏,为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三)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复核认定机制,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体检与增值服务。鼓励资产评估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提高评估效率,降低评估费用。

(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与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单位深入合作,优化知识产权市场化资源配置,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与交易流转,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带动知识产权价值提升。

二、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级

(一)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给予利息补贴。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开展组合授信,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提高融资额度。研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许可收益权等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发展新模式,积极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加大对产业供应链中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二)对参加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支持保险公司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有序扩大知识产权综合保险、侵权责任险、执行险等常规险种保障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交易保险等新型险种服务常态化。

(三)鼓励金融机构以高质量知识产权为标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模式,开展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投贷联动、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等业务,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帮助科技创新型企业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四)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站提升知识产权金融综合服务的能级。通过导入专业服务资源,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站,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以及资本市场等,搭建高效的对接平台,帮助科技型企业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以及知识产权运用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为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在知识产权优化布局、风险防范、信息指导以及纠纷应对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的能力。

三、创新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推进“业务联动、风险分散、统筹实施”的协同模式,结合本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科技金融等专项工作,通过实施组合贷款,缓解金融机构坏账风险,切实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与担保业务。支持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园区金融平台等机构,通过银行、保险、担保、平台的联动互补,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共担机制。

(一)鼓励金融机构在开展“批次包”、“科技履约贷”等业务时,以专利、商标质押最为增信手段,同步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扩大授信范围、提升最高授信额度。结合知识产权质押的“批次包”组合贷款,可享受本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针对未纳入知识产权质押“批次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坏账风险补偿。金融机构在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如果出现坏账风险,经追偿无果,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的,可申请风险补偿。

(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相关业务补贴,降低金融机构综合成本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金融相关机构,经区知识产权局评定,给予知识产权评估等工作补贴,激励业务开展积极性。

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宣传培训

(一)依托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通过部门工作联动、工业园区以及代表性企业的走访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对知识产权金融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二)充分发挥“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松江功能园”作用,定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银企对接”及论坛、巡讲等宣传培训活动。为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对接机会,为业务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鼓励金融相关机构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专门人才,提升面向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倡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 自主评议机制,构建知识产权风险评测、价值评估、授信评定的完整业务链。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与区发改委(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科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通畅,不断优化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稳步快速推进。

(二)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资源,梳理一批科创属性高、成长性好、地方贡献多的中小微企业,联合金融相关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三)开展对金融相关机构的业务协调与指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对本区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和统计监测。

(四)加大对政策资助的审核,对申请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实,取消该单位申请本政策的资格,并追回取得的资助,纳入信用评价记录,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