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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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04N1012022062748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建设管理委
- 发文字号:沪松建管〔2022〕44号
- 成文日期:2022-06-27
- 发布日期:2022-06-27
关于开展“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
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
试点区工作的函
为加快推进松江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进一步助力上海市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1〕2号)、《关于印发<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综规〔2022〕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请贵公司负责开展 “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选定“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申报 “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申报地块规划面积约1.37平方公里。
2、到2022年7月,制定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推进计划,启动项目调研与资料收集梳理工作。
3、到2022年9月,完成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并形成示范项目清单。
4、到2022年 12月,完成绿色低碳试点区(1-3km²)内一批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建设。
特此函达。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
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
府规〔2021〕2号)
2.《关于印发<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试
行)>的通知》(沪建综规〔2022〕119号)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