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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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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04N1012022062748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建设管理委
  • 发文字号:沪松建管〔2022〕44号
  • 成文日期:2022-06-27
  • 发布日期:2022-06-27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

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

试点区工作的函

 

上海松江新城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松江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进一步助力上海市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1〕2号)、《关于印发<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综规〔2022〕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请贵公司负责开展 “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创建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选定“上海科技影都(华阳湖地区中心城区)”申报 “上海市绿色低碳试点区”,申报地块规划面积约1.37平方公里。

2到2022年7月,制定绿色低碳试点区工作推进计划,启动项目调研与资料收集梳理工作。

3到2022年9月,完成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并形成示范项目清单。

4到2022年 12月,完成绿色低碳试点区(1-3km²)内一批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建设。

特此函达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

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

府规〔2021〕2号)

2.《关于印发<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试

行)>的通知》(沪建综规〔2022〕119号)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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