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联动监管工作方案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人民向往的松江新城,根据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本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联动,强化查处,共同制定联动监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机制
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为工作导向,依照“快速高效、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工作原则,根据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职责分工及本区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开展情况,成立松江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动监管领导小组,由区建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经开区)为成员单位,综合协调推进本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动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建管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的具体安排,通过搭建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建立联动监管平台,推动各成员单位协作开展联动监管工作。
二、联动内容
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动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到位及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数据异常、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工作流程
1、区生态环境局将房屋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情况、区城管执法局将存在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建筑工地相关情况等第一时间通过联动监管平台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经开区)。
2、区建管委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城管执法局的反馈信息,结合建筑工地日常监督情况,每季度拟定检查工地名单,在季度末月组织开展一次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
3、区城管执法局将涉及文明施工的行政处罚情况第一时间通过联动监管平台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区相关职能部门。
4、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单位等有关各方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议,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控制)加强宣贯指导,传达扬尘防治工作要求,通报已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督促指导本区房屋建筑工地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文明施工管控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区建管委是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宣贯指导以及文明工地的创优引领。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检查,有效落实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拆除认定监管职责,同时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实施相关行政处罚。
2、区生态环境局对本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扬尘在线超标排放或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有关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区未遵守文明施工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负责与文明施工违法行为相关的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置工作。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中未按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各街镇(经开区)应当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不力现象执行发现和处置上报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将相关措施作为本区域、本行业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扰民和环境污染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落实相关任务。
2、咬定目标,强化保障。各单位须强化目标意识,综合施策、点面结合,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找准问题症结,主动攻坚克难,推动监管到位,努力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规严处”的污染防治体系,有效提升本区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良好形象。
附件:松江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动监管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3日
附件:
松江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联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民 区建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建国 区建管委副主任
章 立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尤军伟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曹 军 区质安监站站长
成 员:张 瑛 区建管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肖升木 区生态环境局水气科科长
许丽萍 区城管执法局指挥协调科科长
陈文渊 区质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建管委分管领导(分管质安监站)任办公室主任、区建管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区质安监站分管副站长任副主任,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经开区)派专人参加,具体负责联合执法检查的安排、检查、汇总等事宜。
今后,区联动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遇职务变动,自然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