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加强对松江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预防腐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松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一、明确招投标监管内容,落实风险防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实施监督;
3、负责本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工作;
4、负责实施区管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工作;
5、负责区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信访处理及回复;
6、负责区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立案及调查取证;
7、负责区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对区管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实施检查;
8、负责区管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9、负责开、评标场所管理,确保开评标场所正常运行;
10、协助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利用信息化技术,强化风险防控手段
不断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特别是在开标室和评标室配备完善电视监控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实现电子化开评标,使“有形市场”变为更加高效便捷的“无形市场”。采用信息技术规范招投标活动,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利用科技手段有效防堵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风险。
三、建立招投标正面、负面清单,厘清风险防控节点
通过建立招投标活动监管正面、负面清单,明确招投标过程中监管人员具体职责,并认真执行。过程中监管人员如有执行不当的将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至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业务正面/负面清单一览表
风险环节 |
负面清单 |
正面清单 |
责任主体 |
事中项目招标登记 |
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项目予以通过 |
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监管要点(2017版)》办理有关事宜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区招管中心 |
对事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审核(含资格预审) |
1、随意指定或更换项目经办人; 2、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及时暂停; 3、对招标人擅自提高或降低投标单位资质、资格条件不予以制止; 4、对不合法合规的否决条款不进行严格审核; 5、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单位承诺推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未予以指出; 6、招标文件审核不严,出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 |
1、严格执行电脑系统随机指定; 2、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
区招管中心 |
开标及开标监督 |
1、未到事中项目开标现场进行监督; 2、发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的,未予以及时纠正。 |
1、严格执行《松江区建设工程开评标监管工作规程》; 2、采取影音全程监控开标,全过程监督。 3、建立监控抽查制度,监督监管人员开标的监管行为; |
区招管中心 |
评标委员会组成审核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方式、人员资格等方面的不符合行为未进行审核。 |
1、招标文件审核阶段,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2、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前,核对网上申报信息; 3、采用电脑系统网上抽取评标委员会专家,杜绝评标委员会成员泄密途径。 |
区招管中心 |
评标及评标监督 |
1、未到评标现场进行巡查; 2、泄露应保密的评标过程内容; 3、评标期间大声喧哗、夹带手机、擅自离开评标场所、夹带评标资料离开等现象,未现场纠正的。 |
1、严格执行《松江区建设工程开评标监管工作规程》; 2、采取影音全程监控评标,全过程监督,确保监控音像保留一年;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对其他人员泄露任何评标过程内容; 4、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现场监督。 5、对存在问题的专家,填写专家反馈表,对专家评标环节进行过程反馈。 6、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
区招管中心 |
定标备案 |
1、招投标书面备案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 2、对招投标书面备案资料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理;对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诚信、工作差错、违法违规的不扣分。 |
加大办理事项的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经办、审核、审定三级审核制度。 |
区招管中心 |
进场交易项目的系统甄别 |
1、对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数≥50家的进场交易项目未主动甄别的; 2、未对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随机抽取的项目进行甄别的; 3、未如实上报至区建管委、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相关甄别结果的。 |
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及区纪委对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要求执行系统甄别。 |
区招管中心 |
招投标活动投诉、信访处理 |
1、询问前未亮证、未告知,询问后未书面记录的; 2、对外泄露调查情况的; 3、作出处理决定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 4、调查询问、现场检查未录音录像的。 |
1、投诉处理前,应告知建设单位协助调查并阐明责任及后果; 2、必须由2人以上,询问时必须在有监控录像的询问室进行; 3、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区招管中心 |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 |
1、随意变更后评估范围的; 2、随意变更后评估项目的; 3、未如实客观反映问题的; 4、未如实客观公正对后评估项目进行评价的。 |
严格按照《松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后评估工作。 |
区建管委、 区招管中心 |
执法立案调查 |
1、询问前未亮证、未告知,询问后未书面记录的; 2、对外泄露调查情况的; 3、对有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嫌违法行为不予立案的; 4、调查终结处罚建议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 |
1、调查取证前,应告知建设单位协助调查并阐明责任及后果; 2、必须由2人以上,询问时必须在有监控录像的询问室进行; 3、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管理规定》) |
区招管中心 |
“一事一议”项目相关行政审批的流程 |
1、未按“一事一议”项目相关行政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批的 |
严格履行“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批流程:由建管委审批的“一事一议”项目:1、总承包方式招标;2、罚款补办(改变招标方式);3、不招标的项目;4、未按文件规定采用评标办法;5、特殊项目要求提高资质;6、二次招标投标人数均少于3家后不再招标的。 由区招管中心审批的“一事一议”项目:1、带施工的一体化招标;2、批量招标;3、项目暂停和恢复招标;4、设计招标提前启动 |
区建管委、 区招管中心 |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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